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2〕26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427日  

  

   

福建省“十四五”中医药健康发展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期,是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推动我省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福建省贯彻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和《福建省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为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周期为“十四五”时期。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主要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省中医药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彰显,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整体发展新格局。

——政府扶持力度持续加大。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了《福建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福建省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通过政策的引导、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培育了一批名医、名科、名院,中医药事业得到发展,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海峡两岸中医药文化交流得到加强。

——中医药积极融入医改。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优势,将“中医药元素”同步融入深化医改大局。在药品零差率改革中,保留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对中医院的政策性减收给予合理补偿。推广“互联网+中药房”的管理经验。在漳州市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落实“放管服”。积极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接受支援的县级中医医院占到全部县级中医医院的69%。全省县级中医医院基本都设立了基层指导科。

——中医惠民服务能力逐步提升。目前全省拥有中医类医院98所。2020年末,全省各级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数23914张,比2015年底增加3487张,每万人中医类医疗机构床位5.76张。中医执业(含助理)医师18850人,比2015年增加5922人,每万人中医执业(含助理)医师为4.54人。2019年中医类医院门急诊达1951.3万人次,比2015年增加187.8万人次(2020年受疫情影响,中医类医院门急诊降为1717.8万人次)。全省现有889家基层中医馆(其中32家为精品中医馆),中医馆占全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的80.1%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9.77%的乡镇卫生院、87.9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73.53%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全省有29个县(市、区)和1个设区市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有4个专科成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4个中医临床医学中心、25个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列入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中医药人才培养取得成效。2020年,我省5所本科高校设有中医药相关专业,现有中医药类相关专业在校生7255人,7所高职院校及1所本科高校开设中医药相关专科专业,在校生5332人,共有8个中医药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建设点。2015年启动全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已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1个、国家基地12个,基层基地8个,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16个。现有63位福建省名中医。在第三届国医大师评选中,1人获得“国医大师”称号,实现零的突破;3人获得“全国名中医”称号。2人获首届全国中医药教学名师称号。2人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岐黄学者名单。23个中医药重点学科有8个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验收为优秀等次,2人获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表彰。深入挖掘与传承中医药学术经验,建设42个全国、22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全国、22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累计培养全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01人,确定9171人次国家和省级师承工作指导老师、298名继承人,选派100人以国内访问学者的身份到各省内外名中医、国医大师所在单位跟师学习一年。通过搭建传承创新平台,进一步激发中医药队伍活力,全面提升人才素质。

——中医药科技创新不断推进。我省围绕中医药发展关键技术环节,搭建各类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现有4个省级及以上工程研究中心,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0个中医药类省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科技创新重大研发平台、2个公共服务平台和2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在建设3个省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基础上,已有1个基地列入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十三五”期间获得各级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科研成果217项,其中1个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3项中医药类科研成果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0项),整理出版中医古籍和老中医经验118部。省卫健委下达80个省中医药科研课题,开展中医药科研工作。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建设,3个中药品种标准化研究课题获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已通过国家阶段评估。

——中医药健康产业得到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分别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成立福建省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中心、福建省中医健康管理(治未病)中心,依托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成立福建省中医特色康复技术研究与培训指导中心,构建具有中医特色的三级康复服务体系。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培育中医药健康养老型人才。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平潭综合实验区入选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将中医药元素与我省风景名胜相结合,积极申报国家级健康旅游项目。推进养生旅游休闲基地建设,突出最具福建特色的茶和温泉两类养生元素,加大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力度,以国家公园、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等为主要载体,创建一批森林养生城市、森林康养小镇,其中有9个单位入选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名单。评定省级森林康养城市4个、小镇10个、基地42个。持续打响“清新福建”“全福游 有全福”品牌,福州、厦门、三明入选第一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泰宁、尤溪、德化和集美区等4地入选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共创建65家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温泉康养日趋成熟,建成一批温泉度假胜地,我省已开发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温泉康养项目达到100多家。福州、厦门先后获评“中国温泉之都”,漳州获评“中国温泉之城”,永泰、连江、云霄等获评“中国温泉之乡”。继续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完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信息和技术服务体系。

——中医药文化传播更加广泛。加强中医药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中医药健康文化讲座、培训和义诊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养成中医药健康习惯。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现已建成5个国家级、11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组织专家编纂出版地方医药史、地方特色的医学流派著作,已出版《闽医学派院内制剂荟萃》《中医药文化教育(读本)》《中央苏区福建医疗卫生工作文献选编》等专著和教材。闽医学派系列纪录片《闽医杏林》、24集访谈视频节目《闽医学派名家荟》已经上线。各地积极探索中医药进校园方法,提高青少年的中医药文化素养。建立中医药海外基地,发挥中医药及针灸、推拿等传统特色疗法的优势,以培训、讲座、义诊等形式,与当地传统医学展开交流。2021年菲律宾卫生部向“中国—菲律宾中医药中心”颁发了该国第一张中医专业资格注册证书。加强与台湾、澳门等地的中医药交流合作,连续举办海峡论坛中医药分论坛等活动,持续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医药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中医药全程深度介入抗疫防治。一直以来,我省中医药在防治普通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中,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中医药全程全面参与,深度介入临床救治。一是顶层设计建机制。成立了中医药防控专家组,组建人才库,研究制定切合我省的防治方案,加强集中隔离点中医药服务,指导各地救治工作。二是中西协同促疗效。第一时间选调优秀中医师分批次进驻福州肺科医院等定点医院,参与一线诊治。三是北上援鄂献爱心。来自全省各中医院的医护人员和综合医院的中医药人员参加了支援湖北医疗队。福建省先后组派医疗队援助湖北,援鄂医疗队员1393名,其中援鄂中医类医院共16家,医务人员218名,中医类医务人员占比15.6%27位省内名中医组建了微信群,指导、交流、讨论诊疗方案。组织了多场闽鄂中医药专家远程会诊,为武汉、宜昌一线的中医医生提供“福建经验”。四是加强指导见成效。开展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专题培训,印发防治专家共识,指导中医药标准化、规范化治疗。组建省级中医药专家团队26人支援厦门、莆田市参与救治。

 

第二章  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要求,做出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省第十次、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新福建、建设健康福建、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部署,中医药发展面临新的历史任务。我省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医药发展条件发生着深刻变化,既有机遇也有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医药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福建省中医药全面参与疫情防控救治,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福建省中医药仍然一定程度存在高质量供给不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人才总量不足、创新体系不完善、发展特色不突出等问题。为此,我们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认真总结中医药防治新冠肺炎经验做法,破解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中医药发展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202011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医药工作视频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推动我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第二篇  总体要求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的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健康福建建设。

 

第二章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 完善党领导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三、坚持遵循发展规律。坚持中医药姓“中”,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穿中医药振兴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

四、坚持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发扬中医药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精神。注重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原理,加强古典医籍精华的梳理和挖掘,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五、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模式、服务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适合中医药发展的评价体系、标准体系,破除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六、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统筹资源配置和布局,注重城乡、区域中医药发展,强化横向协作与纵向联动,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医药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

 

第三章  发展目标

 

2025年,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中医药科技创新取得新进步,中医药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文化供给更加优质丰富,中医药开放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省局共建,推进福建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实现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的重要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2035年,中医药振兴发展基本实现,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实现更高水平发展,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原创优势充分释放,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进一步增强,中医药在传统医学领域主导地位更加巩固,基本实现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医药发展整体性、协调性显著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医药为全面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中医药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中医药健康服务,培育具有高水平中医理论临床经验和中医药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完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通过师承方式培养中医药中青年骨干和传承人,深入探索中西医结合教育,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中医药健康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体系。实现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及知识普及常态化,广大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显著提升,中医药健康生活习惯初步形成。

——中医药健康网络趋于完善。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涵盖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健康养生文化等功能。力争中医类医院床位数提升到每万常住人口6.2张以上;中医类执业(含助理)医师数提升到每万常住人口5.2人;县域常住人口30万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75%的村卫生所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健康产业持续优化。统筹协调中医药医、教、研、产等“四位一体”顶层设计,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规模大幅提升。打造若干个道地药材大宗品种种植基地,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含野生抚育与林下种植)达到100万亩,中药材农业产值达到80亿元。推动中医药产业规模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实现中药工业产值225亿元左右,年均增长10%;形成年产值超10亿元中药工业企业3家,实现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产品10个。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和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开展。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及太极拳、八段锦中医传统运动,推进形成“医体结合”的健康服务模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技术上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师依照规定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中医医师加入老年医学科工作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推动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医养结合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与养生、保健、养老、旅游、文化、林业、畜牧医药、生物农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满足全社会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中医药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重点项目,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特色小镇和特色街区,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等融合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政策进一步健全,行业规范与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机制更加有效,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中医药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三篇  建设任务

 

第一章  以健康为中心,构建高质量中医药发展格局

 

做强龙头中医医疗机构。结合我省发展实际,积极推进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方向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创建工作。加大力度支持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等项目建设,鼓励与全国高水平中医医院合作共建,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做大骨干中医医疗机构。合理规划设置中医医疗机构,鼓励各地根据需要适当扩大中医类医院规模,提高中医类医院在当地医院的床位数和诊疗量占比。根据县域常住人口、现有中医药基础等不同情况,分类开展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继续开展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着力提升设区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转型中西医结合医院。  

做实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加强城乡中医药对口支援,鼓励三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可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县域常住人口低于20万、实力较弱的县级中医医院,可以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医院)框架下,借助总医院现有平台专科基础,着力打造中医特色专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保持县级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等级不降,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县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鼓励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加强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建设县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力争提升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配备,发挥精品中医馆的示范性作用。

做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强化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病区和中医综合治疗区。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类科室的占比不低于90%,中医科床位数占比不低于5%。建设一批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鼓励设置临床科室中医会诊率、月均中医会诊次数等考核指标,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做优中医门诊部和诊所。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门诊部、诊所,与公立医院协调发展。持续优化医疗机构准入程序,完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制度。鼓励有资质的中医医师特别是名老中医全职或兼职举办诊所。鼓励优质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扩容,支持连锁经营,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

 

 

第二章  彰显优势特色,提供高品质中医药服务模式

 

增强疾病治疗能力。根据国家部署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在实施新一轮医疗“创双高”中,支持一批中医类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滚动开展各级中医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打造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的中医医院和科室。探索设立“经方门诊”“经典病房”,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等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健全中医医院评审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中医医疗服务质控体系,加强中医医疗技术应用管理,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挖掘整理并推广应用安全有效的中医医疗技术。加强护理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开展中医护理门诊试点。

发挥疾病预防优势。支持省级慢性病中医药防治平台、省中医健康管理(治未病)联盟、中医治未病重点专科等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二级以上中医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鼓励发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医适宜技术试点。挖掘整理推广传统中医养生保健技术。鼓励家庭医生在签约服务中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包。持续开展036个月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巩固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和效果,拓展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治、孕产妇保健等方面的优势作用,积极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健康教育。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突显特色康复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加强康复(医学)科建设,康复医院按要求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鼓励其他提供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依托福建省中医特色康复技术研究与培训指导中心,加强中医特色康复设备和技术研发,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发展,培训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普及中医康复服务。

提升公卫应急能力。把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制度化,在机制、预案、技术方案、专家组成等方面都体现中医药的参与。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建设,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健全中医医院院内感染防控体系。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强化中医应急医疗队伍培训演练。争取培养相关专业20名高层次人才和100名临床骨干,建设23支省级中医应急医疗队。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和中医疫病重点专科(学科),完善常见传染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总结推广一批疫病防治中医适宜技术。鼓励研发配置用于疫病预防、救治、康复的中药院内制剂。探索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中医预防保健科室。

提高中西医结合水平。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各类医疗机构科室间、医院间、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探索多学科联合门诊、中西医师联合查房等各种中西医临床协作模式,从重点专科、重点病种入手,“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一体化诊疗体系。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打造高水平中西医结合优势重点专科(学科),提高“急危重疑特”疾病临床疗效。鼓励医院对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深入开展畲医畲药资源挖掘、应用和传承工作,推广畲医药适宜技术。

发挥数字赋能作用。推进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完善基层中医馆信息系统建设,扩大联通范围。强化省市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将“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融入我省各级诊疗体系,实现业务系统应用整合、互联互通、高效协同和信息共享,建设互联网中医医院,让中医药资源进一步下沉到基层。完善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支持高水平中医院建设区域远程医疗协助平台,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加强中医药大数据管理应用,开展回溯性研究,评估中医药疗效。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相关企业等开发应用中医辨证论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系统等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信息系统,提高智慧中医药服务水平。建立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平台,建立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制度,积极推动数据资源共享。

 

第三章  遵循自身规律,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

 

提高中医药院校教育水平。落实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增设中医疫病课程,增加经典课程内容。开展“中医药文化进中学校园”活动,全省每个设区市确定一个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县(市、区)。每个试点县至少选择一所中学或一所小学作为试点学校。培养中学生对中医药的认知和兴趣,提高生源质量。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推动省(部)局共建福建中医药大学,开展定向委培中医医学生。加强高校附属医院、中医规范化培训基地等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支持中医药类学科博士点建设,力争建设10个左右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科学整合我省中医药教育资源,通过院校培养、上岗培训、技术鉴定等多方面政策举措,开展中医药人才孵化培养。建立完善中医药职业培训考核体系,选择基础好、条件好的医院、科研机构、生产企业作为试点,多层次多角度从供给侧发力,满足中医药产业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支持中医药院校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在中医药院校教师聘任临床职称上予以倾斜。

加强闽医传承人培养。加强2个国家级和22个省级中医学术流派建设,争创新一批国家级学术流派。再评审遴选30名省名中医,力争增加1名左右国医大师和3名全国名中医,培育3名左右岐黄学者和3名青年歧黄学者。建设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做大“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推广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引导中医药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等项目,培养名中医继承人,到2025年,培养高层次师带徒继承人100人、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带徒继承人500名左右。选派名中医访问学者100名,中医馆骨干人才200人。完善落实西医学习中医制度,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进行全省中医经典等级考试。整理1949年以前闽医学派典籍,编撰《闽医学派文库》。实施闽医学派名医影像记录工程。面向省内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名中医以上称号的专家实施抢救性专题视频记录。开展基层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

 

第四章  搭建支撑平台,推动新业态中医药创新发展

 

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探索科学有效的中医药科技政策,在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大科技奖项、重大科技平台等方面设立中医药组。开展省级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加强中西医结合临床和基础学科(专科)建设。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中医药具备特色优势领域的重大疑难疾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等诊疗技术、中药新药及健康产品的研究支持力度,支持研发一批先进的中医器械和中药前处理及制药设备。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加强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开展中药新药研发。逐步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评价标准,遴选形成优势病种目录。开展试点示范,力争用5年时间形成5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推动产学研医联合攻关。力争建设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各1个。建设1个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加强中医药科学院、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实验室建设。积极筹建省中医药科学院大楼,更新科研设备。鼓励以优势中医医疗机构和团队为依托,建立一批名医堂执业平台。依托高水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中医医院以及中药创新企业,提升省内中药临床试验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拓展中医临床研究专业领域,力争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中医药研究和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制定一批中医特色诊疗方案,转化形成一批中医药先进装备、中药新药。鼓励企业参与科研创新、联合攻关,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中医药创新成果尽快转化。 

第五章  完善管理制度,促进高水平中医药产业发展

 

改革完善中药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中药材质量追溯平台,推进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逐步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加强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市场抽检,依法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染色增重、掺杂使假和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对于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按规定实施备案管理。鼓励建设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加工平台,推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区域调剂使用。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在本机构内加工、炮制和使用。鼓励开展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服务(接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制作丸、散、膏、胶囊等剂型的服务)。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营商环境,支持全国知名中药企业来闽投资发展。鼓励开展“福九味”药材团体标准研究,发展要素向我省中医药龙头企业聚集,支持道地药材基地建设和深度开发。

推动创新支持产业发展。传承创新中药产业。开展中药药效成分的发现、药效评价及作用机制、中成药制剂新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中药饮片配方颗粒标准制定。支持加快创新型、改良型中药和经典名方的研发,推进传统中药产品二次开发,重点支持漳州片仔癀、厦门中药厂、同溢堂等企业,做大做强“片仔癀”“八宝丹”“益安宁丸”“复方太子参颗粒”“痛血康胶囊”等传统名优中成药品种。支持我省中药企业开展具有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研究,对进入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争取专项资金奖励;对在省内转化的创新药完成Ⅰ、Ⅱ、Ⅲ期临床试验的,给予专项资金奖励;对创新药及2类、3类中药首次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生产(含技术受让情形)的,按品种给予专项资金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生产企业进行中药配方颗粒科研、生产。鼓励医疗机构在挖掘应用名老中医经验方、民间验方基础上,研究、配制和使用中药制剂。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谨防验方流失或被抢注。

促进道地中药材提升。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建设项目,建设建莲子、灵芝等良种繁育基地、可溯源基地,建设中药材生产管理全程追溯系统。重点培育和发展道地药材优良品种,推进“福九味”及泽泻、栀子等闽产中药材全程可追溯规范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薏苡仁、多花黄精等药食同源品种,大力推广生态种植技术。鼓励发展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保障中药材质量。探索建设省级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全程质量追溯试点。推动建设一批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一批符合中药材现代化物流体系标准的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中药材发展水平显著提高。支持高校、企业加强产学研产业协作,推进中药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工作。推动中药材科技水平大幅提升,品质质量持续提高,中药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争取到2025年,打造若干个道地药材大宗品种种植基地,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含野生抚育与林下种植)达到100万亩,中药材农业产值达到80亿元。

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对体现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在价格及医保政策上给予扶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启动条件的及时调整价格,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完善分级分类定价政策,充分体现医院等级、医师水平、疾病难度等方面的差异。对来源于古代经典、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的中医传统技术以及创新性、经济性优势突出的中医新技术,简化新增价格项目审核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收付费,鼓励实行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鼓励各地在督促中医医院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同时,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对溯源中药饮片品种和普通饮片品种进行分级管理。鼓励保险公司、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推出中医药特色健康保险产品。

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在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基本医疗费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支持其提供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非基本医疗服务。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对完成公益性服务绩效好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放宽特需医疗服务比例限制,允许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在政策范围内自主设立国际医疗部,自主决定国际医疗的服务量、项目、价格,收支结余主要用于改善职工待遇、加强专科建设和医院建设发展。

 

第六章  加强文化传播,推进多形式中医药文化发展

 

提升健康文化素养。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加强中医药文化全媒体传播与监管,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知识技能竞赛、科普巡讲等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培育中医药健康文化科普师资队伍,切实提高广大居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普及中医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生活习惯。

推动中医文化传播。打造以董奉杏林文化为核心,融合吴夲医德、苏颂本草、宋慈法医、仁斋医理、修园教育、邹铉养生和力钧中西汇通等医家流派文化元素,集中医药文化传承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于一体的福建中医药文化框架。充分利用福建原中央苏区红色医史资源,挖掘时代价值。深度挖掘闽医学派文化精华,借用信息化工具,创作创制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视听读物、创意产品,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传播。支持各级各类博物馆结合实际,增加中医药内容,强化社会教育和文化服务功能。发挥福建中医药大学博物馆的资源优势,建设成一流的中医药文化博物馆,融合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等新兴文化业态,培育闽医学派文化“新业态、新品牌、新价值”。

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利用闽医学派元素突出的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名胜古迹、博物馆、中华老字号名店以及中药材种植基地、药用植物园、药膳食疗馆等资源,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路线。依托现有公园设施,引入中医药健康理念,建设一批融健康养生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文化主题园区。促进中医药特色旅游城镇、度假区、文化街、森林康养基地、主题酒店建设,支持建设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支持举办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符合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

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两岸有关院校、中医药教育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在标准互通和相关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发挥福建丰富中医药资源优势,进一步支持推动闽台中医药在医疗保健市场、旅游市场、养老市场与台湾医疗保健、健康旅游业以及健康养老产业相结合,积极打造两岸中医药健康服务链,全面推进中医药新业态发展。推动福建中医惠侨基地建设,为闽籍华侨提供远程中医诊疗服务和华侨来闽中医药医疗服务,探索开展对华侨的中医药培训及教育。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医药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及国家(地区)标准制定,促进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支持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推动福建中医药走向海外。

 

 

第四篇  实施保障

 

第一章  健全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中医药健康发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省中医药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跨部门协调统筹职能,协同各有关部门推动规划实施。推动各设区市建立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职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依据中医药有关法规,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市县都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第二章  强化依法管理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中医药法律法规,推动《福建省中医药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制订,利用执法教育实训基地,加强中医药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中医药监督管理和中药审评现代化水平。加强和司法等有关部门联系,开展执法检查。建立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将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诚信经营和执业情况纳入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学法用法守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第三章  加大投入保障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领域项目提供金融支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鼓励银行信贷、产业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领域示范、试点项目。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

 

第四章  加强指导评估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评价,把落实规划纳入到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对规划实施进行中期、末期评估,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督导和纠偏,及时研究解决办法,以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中医药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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