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2〕2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4月20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