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
联德企业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4〕164号
省海洋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镍合金项目(二期)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4〕105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使用三都澳西北部、宁德市漳湾镇上塘村南侧22.3135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该公司年产30万吨镍合金项目二期工程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镍合金项目二期工程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6月5日
附件
福建联德企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镍合金
项目二期工程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界址点 纬 度 经 度 1 26°43′26.142″ 119°37′00.592″ 2 26°43′26.143″ 119°36′55.038″ 3 26°43′24.507″ 119°36′52.499″ 4 26°43′24.503″ 119°36′51.955″ 5 26°43′26.147″ 119°36′50.424″ 6 26°43′26.160″ 119°36′31.411″ 7 26°43′17.009″ 119°36′31.419″ A8 26°43′16.998″ 119°37′00.594″ 单元 界 址 线 面积(公顷) 填海 1-2-3-4-5-6-7-8-1 22.3135 宗海 1-2-3-4-5-6-7-8-1 22.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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