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新华东路(岳口段)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22〕58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漳州市新华东路(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0—2035)的请示》(漳政〔2021〕6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漳州市新华东路(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范围,东至凤皋巷和葫芦潭,南至胜利东路、丹霞华庭,西至岳口小学、规划漳岳路—菜市路—规划漳胜路以及民主里社区,北至布店巷、柳树巷,总面积5.3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4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95公顷。
三、你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的重要论述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要求,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强漳州市新华东路(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保护,重点保护街区“两街七巷”的整体空间格局,严格落实规划确定的建筑高度控制要求。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街区空间格局和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的原有外观特征;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材质等方面要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
四、你市要在依法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加强街区环境整治,提升街区文化展示、传统商市等功能,激发街区活力。要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消防设施建设,活化利用历史建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五、《保护规划》是漳州市新华东路(岳口段)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发展的依据。你市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实施保护规划,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省住建厅、文物局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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