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
在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通知
闽政办〔2014〕78号
省教育厅、泉州市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函》(教发函〔2014〕1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学校。
二、学校办学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三、学校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本科专业增设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请你们按照教育部教发函〔2014〕116号文的要求,加强对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领导,指导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8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在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函
教发函〔2014〕116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置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函》(闽政函〔2013〕9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础上建立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35013766;同时撤销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由你省负责管理。
二、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同意首批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电子商务(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五、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定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进行评估。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结合优化区域高等教育结构布局的需要,引导学校按照办学定位,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学校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福建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201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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