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老干部局等部门
关于继续扶持县级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
场所建设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4〕8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发改委、财政厅制定的《关于继续扶持县级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的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624


  关于继续扶持县级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的方案


  省委组织部 省老干部局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20146月)


  为继续扶持县(市、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全面提升全省老干部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和服务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研究的意见,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发改委、财政厅共同制定了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15年,通过新建、扩建或维修改造,全省各县(市、区)本级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总建筑面积力求不少于2000平方米,其中老年大学校舍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目标。在满足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需求同时,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


  二、补助对象


  省级重点扶持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总建筑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含老年大学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12个财政困难县(市、区),其中,需要新建的有9个县(市、区),需要维修改造有3个县(市、区)。同时,对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总建筑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含老年大学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需要新建或维修改造的6个非财政困难县(市、区)给予适当的支持。


  三、补助标准


  县(市、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用地,由项目所在县(市、区)政府无偿提供。地面以上项目建设的投资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省级补助为辅,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一)对财政困难县(市、区)新建项目的补助标准。


  9个财政困难县(市、区)新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项目,以达标面积2000平方米,省级每平方米补助750元的标准匡算,省级需安排补助资金1350万元。


  (二)对非财政困难县(市、区)新建项目的补助标准。


  3个非财政困难市(区)的新建项目,以达标面积2000平方米,省级每平方米补助375元的标准匡算,省级需安排补助资金225万元。


  (三)对财政困难县(市、区)改造项目的补助标准。


  3个财政困难县(市、区)的改造项目,以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省级每平方米补助350元的标准匡算,省级需安排补助资金105万元。


  (四)对非财政困难县(市、区)改造项目的补助标准。


  3个非财政困难县(市、区)的改造项目,以改造面积1000平方米,省级每平方米补助175元的标准匡算,省级需安排补助资金52.5万元。


  以上四项合计,2014年-2015年省级需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732.5万元,所需资金由省发改委和财政厅按11的比例分担。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省和设区市组织、老干、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为项目的组织和监督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和监督工作。县(市、区)政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并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杜绝半拉子工程。县(市、区)老干部工作部门为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调配合,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条件。


  (二)统筹安排。各地要科学制定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发展规划,切实做好现有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综合利用和有效统筹。已具备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条件要求的,不再重复建设,避免投资浪费;原有场所达标且条件比较好的,要在完善和提高上下功夫;尚未达标且条件比较差的,要在改扩建上下功夫;尚未建立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要尽快规划新建。


  (三)审批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和搭车建设办公用房。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遵循基建程序,坚持先选址勘察、后设计报批、再组织施工的原则。项目县(市、区)须完备项目申请报告、项目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图纸等相关材料,报所在设区市委老干部局进行审核和实地检查,由设区市委老干部局提出省级扶持资金补助意见报送省委老干部局,省委老干部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审核后,下达省级扶持资金。


  (四)强化管理。项目竣工后,由当地老干部工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做好项目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加强对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年大学建设的管理与指导,努力满足老干部的活动学习需求。要从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制度、加强管理效能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县(市、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建设管理的水平。


  附件:20142015年需新建、维修改造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县(市、区)名单

 


  附件


  20142015年需新建、维修改造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县(市、区)名单  


  一、需新建的9个财政困难县(区)


  闽清县、安溪县、德化县、三元区、建宁县、泰宁县、


  永定县、连城县、霞浦县


  二、需新建的3个非财政困难县(市、区)


  福清市、罗源县、鲤城区


  三、需维修改造的3个财政困难县


  平潭县、漳浦县、永春县


  四、需维修改造的3个非财政困难市(区)


  鼓楼区、南安市、永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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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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