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的通知
闽政办〔2000〕24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为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正常的经济贸易秩序,促进外贸出口和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全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全省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事关全局,意义重大。特别是在即将进入新世纪的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对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大力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上来,排除一切干扰,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笋。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做到决心大、行动快、措施硬、惩治严。对于查出的骗取出口退税大案要案,特别是内外勾结作案以及涉税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骗税案件,要集中力量,一查到底。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落实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省政府成立了由张家坤副省长任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参加的福建省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省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对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不力、问题严重、控制不住局面的,不管问题出在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环节,都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强大舆论氛围
为了全面深入地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全国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宣传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战线上先进事迹,曝光一些重大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认清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广泛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强大舆论氛围和良好社会环境,使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分子无藏身之地。
四、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强大合力
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涉及环节多,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是一场十分复杂而艰巨的斗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的要求,分头把关,协同作战,务求实效。税务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主力军的作用,彻底查清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的来龙去脉,并把涉案线索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银行、国库部门要负责查清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开户、资金往来和税款入库、退库等情况。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要负责查清报关出口、外汇核销等情况。外经贸部门要对外贸企业和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对符合要求的要严格管理。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要齐心协力,积极支持配合。
五、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培养一支忠于职守、高效廉洁、纪律严明、有战斗力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斗争的迫切需要。各有关部门要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加强执法队伍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要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内部管理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处权钱交易、内外勾结、监守自盗等违法违纪行为。对与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的执法人员和党政领导干部,不管涉及到谁,都要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对有读职、失职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也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六、积极配合国务院工作组工作,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政府要坚决支持和积极配合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福建工作组做好检查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接受检查地方的税务、财政、外经贸、海关、外汇、银行、工商等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地配合国务院工作组,共同做好检查工作。凡不密切配合甚至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阻挠检查的,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O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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