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
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1〕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3日
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科学编制实施《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对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本规划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并与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主要阐述“十四五”福建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明确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保障措施。本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迈向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迈上新台阶,总体发展水平进入全国中上行列,开启了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新征程。
各级各类教育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入园率达98.81%、提高1.51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36%、提高1.16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7.33%、提高3.23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7.88%、提高15.08个百分点,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59.92%,各类教育普及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38年,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教育公平推进力度持续加大。适龄幼儿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比例达92.18%,残疾学生入学率超过95%,提前一年整体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验收。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就读的比例达92.8%,建成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教育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教育机会公平得到有力保障。
教育内涵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覆盖率超过40%,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57%,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1%,建成74所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141个学科进入全国前70%,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高职“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取得明显实效。高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占全省总数80%以上;依托高校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获国家科技三大奖、省科技一等奖数占全省总数均达50%以上;贡献全省70%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
闽台合作及教育开放稳步拓展。实施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支持闽台高校扩大“4+0”合作项目规模。16所高校具备招收港澳台学生资格。实现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高水平建设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零的突破。
教育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补充中小学教师近4万人,新增国家级高端人才100余人。公共财政教育经费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居全国前列。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更加完善,教育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二、发展环境
迈入新发展阶段,“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党中央赋予福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大历史使命,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新时代新福建建设迫切需要更高质量的教育体系支撑。
迈入新发展阶段,面对世界范围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提升劳动者素质,培养聚集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真正成为创新发展领跑者。
迈入新发展阶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人民群众对个性化、多样化、可选择的教育服务需求更加强烈,要求积极适应人口规模和结构变化,提供更加优质公平的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迈入新发展阶段,以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正前所未有地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要求融入技术革命新机遇,探索和应用教育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手段,适应未来教育新趋势。
迈入新发展阶段,世界面临变动不居的大发展、大调整、大变革,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要求充分发挥多区叠加优势,在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扩大教育对内对外开放中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面对新要求、新任务和新使命,必须清醒认识到,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更好教育新期盼相比,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很突出。主要表现在: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树立,协同育人的合力还有待加强,人才培养体系和培养模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需要;教育布局结构与社会需求、产业发展契合度不高,高等教育“洼地”现象明显,支撑引领创新发展能力亟待提升;信息化融合创新、开放水平、投入机制等关键领域攻坚克难任务仍十分艰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福建教育必须抢抓机遇,胸怀两个大局,把握改革全局,谋划创新布局,开创发展新局,进一步凸显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地位。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的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构筑新阶段福建教育发展战略新优势,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实现教育现代化2035年奋斗目标夯实基础。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鲜明的政治方向、服务面向、育人导向,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主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提高教育获得感、满意度。
——全面促进教育公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提升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更加重视教育过程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努力使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全面聚焦服务发展。遵循“四个服务”发展方向,推动高等教育跨越式内涵发展,发挥人才“策源地”和创新“动力源”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增强创新驱动能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动力与支撑。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深化闽台港澳交流与合作,增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能力,构建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东部中等行列,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方位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超越迈出重要步伐,为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立德树人成效更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日趋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健全,教育生态更加优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明显提高。
——教育公平机会更多。按需确定基础教育规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随迁子女在公办校就读的比例保持在92%以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儿童少年等受教育机会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建成公平公益优质的基础教育体系,人民群众受教育机会更加公平。
——内涵建设质量更优。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样化可供选择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继续教育成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主渠道。基本建成服务全产业链、全生活领域和全生命周期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高等教育发展迈入跨越式发展快车道,力争5个以上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新增1所高校跻身世界一流大学行列。
——服务发展能力更强。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64%,人才培养层次、结构、类型进一步优化,支撑“六四五”产业体系发展更加有力;高校创新策源和学术研究能力显著提升,创建4~7个具备领先实力的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智库,形成一批原始创新成果。
——教育治理效能更高。教育投入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专栏1:“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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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属性 |
教育普及 学前教育入园率(%)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万人) |
98.81 99.36 97.33 57.88 106.55 |
99 >99 >97 65 142 |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职业教育本专科(含高专)在校生(万人) 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 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 |
35.81 41.36 11.46 63.05 |
47 65 20 75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普通教育 普通高中在校生(万人) 普通本科在校生(万人) 在学研究生(万人) |
66.4 53.36 6.73 |
87 59 10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普通话普及率(%) |
59.92 11.21 89.32 |
64 12 92 |
预期性 约束性 预期性 |
第二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突出思想引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一、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
(一)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
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全面融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编写《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学生读本(大学、中学、小学版),引导广大学生学习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实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持续推进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建设。开展“四史”学习教育、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国防教育,深化“永远跟党走”“追寻习近平总书记成长足迹”等主题活动,打造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活动品牌,构筑立德树人坚强阵地。
(二)强化教材育人功能
成立省大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制定出台中小学、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教材管理和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教材建设、使用和管理。推进实施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推进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推进重大主题教育进课程教材,打造培根铸魂、启智增慧的精品教材。严格执行学校境外教材选用有关规定。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建立教材编写、审核专家库。建立完善教材选用使用监测机制。建设一批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加强教材工作基础保障。
(三)增强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深化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改革,构建贯通“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观塑造”人才培养链条。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深化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完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进课程思政各学段全覆盖。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政课改革创新行动,推动思政课与学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网络思政有机结合,全方位提升思政课建设水平。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校园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环境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红色文化、海丝文化、船政文化、朱子文化等进校园活动。
(四)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
推动大中小学按照编制要求配备思政课教师。实施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遴选200名省级高校思政课特聘教授(教师)。突出社会实践研学和访学研修,持续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培养计划,完善省、市、校三级培训体系。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条件中占比。推动高校普遍落实思政课教师教学专项补贴。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任职资格和退出机制。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配备的各项指标要求。
二、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
(一)实施学生健康提升计划
细化体教融合实施方案。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强校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制度。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5%。健全校园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立抑郁症筛查、诊断、康复机制,加大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培育建设一批心理健康特色学校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等软硬件配置,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长效机制。
(二)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计划
构建各学科相融通、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丰富艺术实践活动,促进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养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推动各地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改善美育场地器材建设配备。持续开展高雅艺术和地方戏曲进校园品牌活动。将学校美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
(三)实施劳动教育强基计划
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不同作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推动与学科教学、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构建小学低年级重在劳动意识启蒙、小学中高年级重在劳动习惯养成、初中重在增加劳动技能、普通高中重在掌握劳动技能、中等职业学校重在职业技能培养、高等学校重在创造性劳动实践的劳动教育体系。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建设实践导向、理论支撑、五育融合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推进劳动教育场所和实践基地拓展建设。加强劳动教育质量监控与督导评价,将劳动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体系。
三、提升协同育人水平
(一)实施家校协同育人工程
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发挥家庭第一课堂、家长第一任老师作用,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拓展网络和新媒体家庭教育服务平台,引导父母言传身教、传承良好家风。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制,推进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推动家校合作,规范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等建设,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持续举办《家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巡讲,建设一批家庭教育特色学校,遴选一批家庭教育典型案例。
(二)完善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积极拓展延伸学校育人功能,推动学校育人向课外延伸、向校外拓展。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强化各级政府教育职责,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净化社会风气,创建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落实社会协同育人责任,健全社会教育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政策体系。加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之间的互动、衔接及协同,构建学校和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街道、社区、镇村、家庭协同育人格局。突出分类管理、综合施策、协同治理,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专栏2: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育人体系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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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
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遴选一批大中小学思政课示范课、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特色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名师工作室,持续推进“三全育人”试点区建设,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 |
校园体育 提升工程 |
创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1000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500所、全国篮球特色学校500所、全国排球特色学校200所。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校园美育 提升工程 |
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建设一批高质量美育慕课,创建1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
劳动教育 强基工程 |
统筹各类社会优质资源,建好龙岩市、集美区、安溪县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分级分批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区、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和覆盖不同行业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 |
第三章 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高质量作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时代主题,对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构建公平、优质、便捷、多样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助力每一位学习者拥有出彩机会、享有品质生活、成就幸福人生。
一、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一)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优化幼儿园资源配置。以有效支撑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为重要目标,制定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和公民办结构,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扶持各地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乡镇(街道)、村集体(社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利用闲置房产、空闲校舍等资源,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公办园或附属园。公办率低于50%的县区建成交付使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2025年每个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50%以上。
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财政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范围,并根据实际逐步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监管。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以上,60%以上的县(区)通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认定。
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实施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行动计划。加大省级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培育力度,总结推广一批优秀保教改革成果。深入推进“总园+”“镇村一体化”等办园模式改革,提升学前教育片区管理和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实效,持续做好边远乡村学前教育巡回支教工作。完善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和分级分类评估体系,扩大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5年,新增100所各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
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指导各地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修编。实施城区学位增补计划,严格落实公建配套学校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推进标准班额建设,保障随迁子女等新增人口同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80%左右学校通过管理标准化评估。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完善强校带弱校、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推进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打造一批示范性学区集团和新优质特色学校。实施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加强初中阶段名师名校长培养和配备,加大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信息基础设施等资源均衡配置,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比例,多措并举支持公办初中办成“家门口的好初中”。支持高校与地方共建高水平附属学校,推进师范类高校帮扶支持中小学提升办学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文件精神,实施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行动计划,提高作业管理水平,规范考试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鼓励开展研究性、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推进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激发探究和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能力,丰富人文底蕴,培育科学精神。推进资源整合,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新时代教研体系。加强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及应用推广,完善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培育机制,打造一批创新实践案例,引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育认定300所左右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聚焦视力防控等薄弱环节,实施新时代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新方案,定期发布监测报告,引导改进教学。
(三)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多样特色发展
提升普通高中办学品质。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鼓励适度集中城镇办学,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修订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标准和装备配备标准,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按标准控制班生额。持续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完善达标高中晋级评估、定期复评、动态管理和示范性高中培育机制。到2025年,92%以上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创建,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一级达标高中,建成40所省级示范性高中。
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深化新课程实施方式改革,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运行制度,健全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效衔接的管理模式,推动学生发展指导、学分管理、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制度落实。加强新课程科学规划与规范管理,构建区域特色课程体系。培育建设若干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示范区(示范校),培育认定30个优质普通高中特色项目,支持建设科技、艺体等特色普通高中。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拓宽实验教学和实践体验教育渠道,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培养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以课程改革基地校建设为抓手,促进课程、教材、考试、评价、招生等有机衔接,积极探索基于情境、问题导向的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及跨学科综合性教学,提高优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优质品牌创建与多样化有特色共同发展的普通高中办学格局。
(四)推动特殊教育全纳融合发展
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动特殊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力争实现中等规模县(市、区)特教学校全覆盖。适当增加人口较多的县(市、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布点,满足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需求。提高融合教育支持保障能力,完善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布点,加强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提供专业支持和关爱包容环境。
完善残疾学生入学安置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及“一人一案”安置机制,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特教班)为重点,送教上门为补充的教育安置模式,实现残疾儿童入学“应入尽入”。大力发展特殊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开展残疾学生高等融合教育试点,构建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大中小幼”教育全覆盖的特殊教育体系。
深化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建设省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对市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管理指导,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特殊教育)建设,鼓励各地开展自闭症教育、医教结合等领域改革实践,探索超常儿童特殊教育途径。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专栏3:基础教育公平公益优质发展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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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学前教育 巩固提升 行动计划 |
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50%以上,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以上,新增100所各级示范性幼儿园。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行动计划 |
加大城区学位供给,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建设,推动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到2025年,培育认定300所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
特殊教育提升 计划 |
推进人口在20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建设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小学、初中至少各1所,在校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 |
普通高中质量 提升计划 |
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持续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一级达标高中,培育认定40所特色鲜明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和30个优质高中特色项目。 |
二、构建适应技能型社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突出职业教育类型特色,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强化中职教育基础地位,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同步优化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稳步推进职业本科教育,推动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支持列入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骨干专业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二)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完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撤并“空、小、散、弱”的中职学校。推进高职院校扩容提质,改善教学、宿舍、实训场地等基础设施。设区市统筹规划本区域职业院校发展,做大做优职业教育资源,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统筹推动县域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建设对接区域主导产业的专业群。鼓励各地将政府投入的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统一纳入职业院校调配使用,支持职业院校承担更多培训任务。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
(三)完善职业教育培养机制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开展高职专科与职业教育本科、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一批“1+1+X”(1所应用型本科高校、1所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办学联盟。推进高水平大学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发挥应用型本科“桥梁”作用,搭建职普融通立交桥。
深化职业教育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提升“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探索“岗课赛证”融合,强化德技并修、工学结合。加强基于能力本位一体化的贯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鼓励校企合作开发工作手册式、活页式、融媒体教材。普遍推行1+X证书制度。健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评价。
(四)深化职业技术教育产教融合
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区域发展深度融合。推动职业院校及专业(群)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对接,完善专业设置“正面清单”制度,加快构建与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的专业体系,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推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公办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举办非营利性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办学机构,合作共建非独立法人的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完善校企合作机制,支持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就业创业、队伍建设、技术创新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项目合作。
实施产教融合建设行动。构建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产教融合新格局。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政行企校联动,促进教育与产业在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聚集融合,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省市重要行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聚合带动行业各类中小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重点培育建设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校企联合开展“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和企业员工培训等,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试基地,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服务。
专栏4: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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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 |
加快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部省共建厦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城市,支持泉州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支持其他地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
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
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到2025年,建成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3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3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9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
产教融合 建设行动 |
推进重要行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到2025年,培育建设10~15个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省级产教融合型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培育建设10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校企共同培育建设50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培育建设5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5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 |
三、构建集群创新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
(一)优化高等教育布局
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分类稳妥推进“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公办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建设福厦泉高等教育创新集聚带、苏区老区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带,加快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高质量发展,完善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高等教育协作联动发展机制,构建“两带两区”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扩大高等教育总体规模,适度扩大普通本专科招生规模,积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来闽合作办学,创办特色学院、分校或研究院,力争增列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谋划建设1~2所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高校更名为大学。支持增设医学、工科、海洋等急需紧缺科类本科高校。稳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
(二)加快“双一流”建设
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厦门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支持福州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整体办学实力跻身全国50强;支持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推动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和师范院校建成高水平特色大学。推动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福建医科大学,与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福建中医药大学。实施一流学科培优工程,推动部分“高峰”“高原”学科在相关领域形成全国特色优势,力争5个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15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前10%。实施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围绕集成电路、材料科学、人工智能、储能技术、海洋科学、现代农业科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完善省“双一流”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引导建设高校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
(三)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
实施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计划,推动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泉州师范学院、莆田学院、闽江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等高校建设一流应用型高校,立项建设5所左右一流应用型高校培育单位。支持有条件的应用型高校纳入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重点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施新建本科高校“强基固本”工程,夯实新建本科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基础,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支持福州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建商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等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推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提升办学质量。布局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推动应用型高校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
(四)全面振兴本科教育
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带动引领新时代本科教育创新发展,推进省级新工科教育联盟、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建设,立项200个左右“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对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建设600个左右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200门左右国家和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重点建设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基础医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打造“金专、金课、金地”福建样板。推进工程、医学、师范等专业认证(评估),力争新增80个专业通过认证(评估)。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和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办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积极引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技能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实践项目,实现高校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全覆盖。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标准化体系,健全就业与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完善就业质量综合评价标准。
(五)推进研究生教育扩容提质
实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工程,培育新增6个左右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50个左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力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增长20%左右、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实现各设区市全覆盖。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力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招生总规模的2/3左右。积极扩大直博生招生比例,探索工程领域、师范教育领域卓越人才“本硕博”贯通培养试点。推动研究生分类培养,完善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育人机制,提升学术学位研究生知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实施研究生产教融合建设工程,建设30个左右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实施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计划,遴选一批省级优秀课程、优秀教材和优秀教学案例。建立研究生“产业导师”选聘制度,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联合培养研究生。完善导师培训体系,选树一批省级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产业(行业)导师。强化培养单位主体责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专栏5:高等教育内涵发展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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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大学和 一流学科 建设计划 |
支持厦门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支持福州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整体办学实力跻身全国50强。支持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支持建设8所省级一流大学。推动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福建医科大学,与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福建中医药大学。推动建设110个“高峰”“高原”学科。支持福州大学城建设。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福建学院、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建设。 |
高水平学科 创新平台 建设计划 |
围绕集成电路、材料科学、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海洋科学、现代农业科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重大传染病精准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和前沿科学中心。 |
高水平应用型 高校建设计划 |
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立项建设5所左右一流应用型高校培育项目。支持闽江学院建设,坚持应用技术型办学,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 |
研究生教育扩容提质计划 |
支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建设,到2025年,新增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50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立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 |
四、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一)扩大终身学习教育资源
规范发展继续教育。建立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站点定期评估和继续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定期发布机制。支持高校面向在职员工、新型农民、退役军人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一批职工培训基地、继续教育基地,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职业院校年职业培训人次达到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的1.2倍以上。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健全城乡一体的市、县、乡、村四级社区教育办学网络。加强县级以下社区教育机构办学能力建设,推动社区教育向基层、农村延伸。建立专兼职社区教育师资库。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本土化课程和教材,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
创新发展老年教育。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体系建设,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鼓励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探索康养学游融合发展新模式。依托各地职业院校、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教育常态化培训和服务。到2025年,培育建设一批老年教育示范校,建设100个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智能技术应用视频,全省老年教育资源总数达到10万个,80%县(市、区)成立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55%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
(二)提升终身教育服务能力
增强终身学习数字服务能力。建设覆盖全省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福建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推动建成全民终身学习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探索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新模式。建设一批在线精品资源及专业教学资源库,扩展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5年,建设一批终身教育创新基地。
加快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完善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平台,扩大福建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试点规模,加快构建面向全省终身教育学习者的学习成果认证、管理与服务体系。探索建立高等继续教育领域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与衔接,扩展学习者的学习通道和选择机会。
营造学习型社会建设氛围。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9·28终身教育活动日”,开展全民学习主题活动,传播普及终身学习理念。定期开展“百姓学习之星”推选活动。开展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到2025年,培育50个学习型社区。
(三)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
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基础能力建设,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和语言素养。推进城市语言服务资源建设,开展区域和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监测,提高公共服务行业等重点人群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创新开展推普宣传教育,到2025年全省普通话普及率达到92%。创建一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加强语言文字科研工作。深入推进“语保工程”,推进福建方言保护与开发利用。
第四章 增强服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能力
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支撑。
一、提升人才培养能力
(一)加大“六四五”产业人才培养力度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学科专业设置快速响应能力,加快培养“六四五”产业需求人才。服务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加快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纺织服装、冶金、生物与新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面向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加快布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储能技术、网络安全等学科专业并扩大培养规模。聚焦海洋强省建设,支持海洋学科专业发展,加大海洋高新、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人才供给。服务文化强省建设,提升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文科人才培养水平,为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提供人才支撑。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积极发展新兴交叉学科专业,推进跨学科专业研究和人才培养,布局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协同育人平台。
(二)加快补齐公共卫生和健康领域人才短板
面向健康福建战略需求深化医教协同,加强新医科建设,加快推进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优化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年招生规模逐步达到8000人左右;扩大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年招生规模逐步达到4000人左右。实施全科医学人才培养工程、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培养工程,培育10个左右省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扩大“5+3”一体化培养规模,探索“4+4”长学制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本硕博贯通式复合高端人才培养。推进“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支持医学院校设置儿科学本科专业,加大全科、精神科、儿科等急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临床医学本科招生规模。实施定向培养本科和高职医学生项目,试点开展定向委培中医医学生。建设一批中医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中医药学术传承示范基地。推进多学科背景下公共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加快培养一批防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加强老年医学、老年护理、社会工作、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学科专业建设,加大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二、加快构建高校科研创新体系
(一)加强高校科研战略布局
构建“两区双核一走廊”高校科技创新格局,以福州地区大学城为龙头打造闽东北区域高校集群,以厦门大学为龙头打造闽西南区域高校集群,打通福厦泉科技创新走廊。探索跨区域跨领域“1+4”科研组织新模式,推动高校与“一流大学+头部科技企业+顶尖科研院所+高水平科创区域”深度合作。推进高校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建设一批军民融合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军民融合示范项目。推动高校参与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建设。
(二)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载体建设
实施高校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跃升行动,培育建设3~5个冲击“国字号”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提升高校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支持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平台基地建设,争创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前沿科学中心。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争创1~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依托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推进能源材料、光电信息、化学工程、生物制品、柔性电子等创新实验室建设,争取在优势领域纳入国家实验室建设布局。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亟需领域的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努力实现“从0到1”的突破,力争在个别领域实现“领跑”。完善高校科技创新平台运行管理、评估考核和退出机制,新建一批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协同创新中心。加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和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
(三)激发高校科技创新活力
优化高校科技创新评价指标,增加服务能力在“双一流”评价体系中的比重。加强新时代科教协同,健全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在提质优化项目前提下稳步推进高校联合资助。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打造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培养体系。支持若干高校青年拔尖人才和新兴创新团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推进科研诚信与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
(四)推动高校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聚焦“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实施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以“揭榜挂帅、校企联合、跨校组建”方式组建多学科协作的产学研联合创新团队,促进高校创新成果向企业生产转化。加快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建设,力争新建若干个国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前端培育,探索试点建立概念验证中心。发挥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功能,支持更多高校争创国家大学科技园。
(五)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深入推进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建设。实施以育才育人为中心的哲学社会科学整体发展战略,构筑学生学术学科一体的综合发展体系。推动高校加快建设一批“特、专、新、优”智库,支持建设有特色的国家智库。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建强一批有影响力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讲坛。加强高素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集聚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
专栏6:高校科研创新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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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跃升工程 |
实施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后备项目工程,遴选培育3~5个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聚焦“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建设若干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
高校基础研究能力提升工程 |
支持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平台基地建设,争创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前沿科学中心。立项建设若干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稳步推进高校联合资助。 |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工程 |
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高峰”“高原”学科。支持高校与党政机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共建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平台。遴选建设一批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创新团队、研究基地等。 |
三、建设区域教育协同发展新机制
(一)打造乡村教育振兴福建样板
开展乡村学校教学改革支持行动。支持乡村学校挖掘利用乡土资源,推动校本课程建设,培育创建一批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自然课堂、传统文化育人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乡村优质特色学校。深化小规模学校教学改革,打造小班化、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模式。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水平,深化资助育人长效机制,抓好常态化控辍保学。
构建乡村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支持地方和师范院校联合定向培养本土化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定向就业。改革乡村教师培训方式,实施乡村骨干教师培育工程,采取下沉县区、送教上门、联合工作坊等形式,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质量。完善县域内教师城乡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实施乡镇内走教制度。落实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生活补助等政策,推动各地为乡村教师建设或租赁必要的周转宿舍。
实施民族教育提升项目。加大民族乡村教育对口帮扶力度,改善民族乡村学校和内地班学校办学条件。办好内地新疆班、西藏班和高校民族班、预科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共学共进。发挥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在家国情怀培育、文化遗产传承和体育美育等方面的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特色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加快推进新农科建设,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加快一流农林大学、一流农林学科建设,培养知农爱农的新型卓越农林人才。支持高校建设乡村振兴研究院,构建高校支撑乡村振兴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整合农业教育资源送教下乡,发展面向农村的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二)推动闽东北、闽西南教育协同发展
提升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统筹实施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提升、普通高中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老区、山区县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促进闽东北、闽西南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城乡教育一体化。推动闽东北、闽西南开展县域间教育对口帮扶、建设校际联盟。支持福州都市圈中心城市有条件的中小学通过集团化办学、远程教育、教师异地交流等方式进行交流合作。支持三明市创建国家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校)。支持闽西南教师发展中心(福建教育学院厦门校区)建设,发挥厦门基础教育辐射带动作用。
深化职业教育山海协作计划。完善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职业教育协作联动机制,发挥福州、厦门、泉州引领作用,带动莆田、南平、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漳州、三明、龙岩两大协同区职业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完善职业教育战略合作制度,加强区域内职业教育平台建设,推动区域内职业院校联合开展五年制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产学研合作等,激活职业教育内生动力。
建立高等教育结对帮扶机制。推进“双一流”高校以院校共建、平台共享、学科帮扶、科研提升、教学协助、干部派遣、专家支援、师资进修、学生交流等形式全面对口支援新建本科高校。建设闽东北、闽西南高等教育协同发展联盟,推进高校集群发展、协同创新。推动天津大学对口支援龙岩学院、厦门大学对口支援三明学院,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对口支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增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第五章 强化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推进信息化条件下教育变革,构建“双循环”下教育开放新格局,强化要素投入,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
一、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打造师德师风建设坚实阵地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导广大教师争当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增强教师课程思政意识,引导教师将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重视高层次人才、海外归国教师、青年教师的教育引导。
完善师德教育机制。健全覆盖大中小幼的常态化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将师德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强化师德考评,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评估的首要内容,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入职、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励表彰等的第一标准。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零容忍”。
(二)实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攀升计划
推进教师培养体系改革。构建政府、高校和中小学协同参与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优化师范教育布局,支持福建师范大学、闽南师范大学为主培养普通高中师资,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为主培养中职师资,其他承担师范教育的本科高校为主培养义务教育师资,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主培养学前教育师资。支持福建师范大学等院校建设国家师范教育基地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遴选一批优质中小学校作为省级师范教育实践基地。统筹规划师范生培养规模,提升师范生培养层次,适当增加本科、研究生层次师范专业招生计划。试点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和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特岗计划,支持各地与高校联合培养“本土化”教师。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深化教师教育专业和课程改革,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强化师范院校评价,将办好师范教育、培养合格教师纳入师范院校办学绩效年度考核指标,推动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提升。
深化教师培训制度改革。完善省市县校分级负责、分工明确的教师培训体系,推进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引入高水平教师培训机构,根据教师类别、专业发展需求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健全教师培训课程体系,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改革教师培训项目绩效评价,推动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实施名优教师(校长)培育工程,建立“省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名师”“省级骨干校(园)长—名校(园)长”专业发展梯级攀升体系。实行名优教师(校长)定期注册认定制度,引导名优教师(校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举办教师教育教学创新竞赛、名师名校长论坛。探索省级名优教师(校长)培训与教育硕士衔接培养。
(三)强化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专业)建设。支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加快发展,支持综合性大学增设职业技术师范(职业教育)学院,鼓励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依托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一批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模式,建设一批校企共建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分专业遴选12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优化校企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建立“双师”素养导向的新教师准入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探索行业与学校之间职称互认机制。完善职业院校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聘请机制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畅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通道,推行教师定期赴企业学习实践制度。
(四)实施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行动
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支持高校多形式引进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集聚若干个国内外一流、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创新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团队),按照“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原则给予综合支持。加强对苏区老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推进高校人才引进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新增和培育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500人次。
实施高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健全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实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大力推进优秀青年教师国内外研修访学,提升国际化视野。支持高校举办海内外青年学者论坛,选拔海内外优秀青年英才。到2025年,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增加5000名。
(五)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和优化教师配置制度。创新和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坚持“严控总量、统筹调配、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统筹用好全省事业编制资源,加大内部挖潜和创新管理力度,按照标准及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优先满足中小学教师需要,适应课程改革和新高考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师补充。加快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补充。探索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改革,激发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完善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健全完善校长考核评价制度,探索推进实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六)健全教师激励保障制度
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职业院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和承担X证书考核培训任务的教师倾斜。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建立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
加大教师正向激励。健全教师省级荣誉表彰体系,定期评选省杰出人民教师、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最美教师等,选树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楷模。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清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减轻教师不合理负担。保障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维护教师职业尊严。
专栏7: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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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培育 工程 |
省级分批遴选名师、名校长、学科教学带头人,每批遴选100名名师、50名名校长(园长)和500名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坚持系统设计、高端培养、创新模式、整体推进,发挥名优教师(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
职业院校教师 素质提升计划 |
建设2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20个省级企业实践基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培育一批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分专业遴选12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扩大职业院校教师及教学创新团队对外交流渠道,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75%。 |
高校高层次 人才队伍 引育工程 |
引进一批“留得住、用得好”的学科领军型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打造若干高水平创新型团队、教学团队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到2025年,新增和培育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500人次。 |
二、推动数字时代的教育创新
(一)实施教育新基建工程
建设省级教育专网,加快推进全省县(市、区)建设教育专网并接入省级教育主干网。利用云计算、IPv6等技术提升基础网络的支撑能力,加快推动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校园基础设施环境的智能化改造,推动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入智慧教育教学环境建设。
(二)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
建设“互联网+教育”省级大平台,推动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和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协同服务。完善优课服务,形成覆盖基础教育学段、学科的生成性资源体系。加强面向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终身教育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推动“三个课堂”在中小学校按需应用,扩大名师名校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大“MOOC”“福课”在线精品开放课程资源建设,实现全部专业大类核心课程全覆盖。探索建立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终身教育优质数字资源跨院校、跨行业、跨地区共建共享机制。
(三)加快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
实施智慧教育创新示范工程,创建一批“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校园示范校”。推进中小学编程教育,培育建设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和试点学校。推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支持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深化“人工智能+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四)提高信息化时代教育治理水平
建设教育行业主题数据库,构建专业化教育统计信息管理与决策支持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省、统一标准、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教育大数据体系。加强教育数据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在线教育资源的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实现“一数一源”和基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数据伴随式采集,建立数据资源目录的动态更新机制。加强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信息技术在教育治理中的深度应用。
专栏8:智能时代教育创新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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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育 创新示范 工程 |
支持福州市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支持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思明区“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推动有条件地区积极申报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遴选10个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100个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 |
三、构建教育开放新格局
(一)深化闽台教育融合发展
巩固闽台交流合作成果,推动两岸优秀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做好合编语文教材推广工作。推动闽台中小学缔结姊妹校。探索建设闽台职业教育交流合作试验区,推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提质增效。依托高校开展新时代两岸高等教育协同发展创新试验,打造高等教育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积极引进台湾优质高校来闽合作办学,探索建立若干闽台高校专业领域联盟。实施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资助计划,引进更多优秀台湾教师来闽任教。推进闽台职业教育人才库建设,探索建立省高校台湾教师发展平台。持续扩大对台招生规模,提升台湾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造基地。做强“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海峡两岸百名中小学校长论坛”“海峡两岸学前教育论坛”等闽台教育交流品牌。
(二)加强闽港澳教育交流合作
推动闽港澳教育交流纵深发展,打造闽港澳教育交流合作示范区。积极引进港澳高等教育优质资源来闽合作办学。发挥闽港澳合作会议机制作用,推动闽港澳高校在人才培养、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学术研究、文化传承、资源共享等领域深化合作,建设若干专业性合作平台、协同创新中心。推动与港澳学校缔结姊妹校,打造若干港澳青少年来闽研学精品路线。实施闽港澳教师联合培训计划,推进闽港澳双向师资交流,遴选若干优质中小学建设港澳教师培训基地。支持港澳人士来闽考取教师资格证并任教。加大高校招收港澳学生的力度,全面落实港澳学生同等待遇,加大对港澳学生职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
积极参与国家教育领域中外人文交流,拓展友好城市(省州)渠道和闽籍侨胞资源,深化教育交流合作。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支持计划,推进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量。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计划,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赴境外办学,支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打造“海丝学院”等品牌。依托海上丝绸之路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深化国际科研合作,完善重点学科和国别区域合作工作布局。推进双向留学计划,支持青年骨干教师、优秀学生赴境外知名院校和高水平研究机构访学交流;做强“留学福建”品牌,稳步扩大来闽留学生规模,优化留学生国别和学历结构,提升培养质量。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职业教育联盟作用,提升我省教育国际影响力。
(四)加强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教育合作
发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优势,融入“双循环”发展格局,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教育对接合作,建立更加开放的区域教育交流合作机制。建设一批跨区域教育联盟、协作平台,推进校际交流合作,推动资源开放共享,打造若干教育合作品牌。支持高校跨区域与“双一流”建设高校、大院大所加强合作,在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交流、科研协同攻关等方面实现创新发展,增强福建教育影响辐射能力。
专栏9:推动教育开放多元发展重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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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 办学支持 计划 |
设立省级中外合作办学引导资金,支持各地政府和省内外高校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来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支持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建设。 |
国际化特色 高校建设 工程 |
构建具有福建“海丝”特色的高校国际化评价体系,培育建设10所左右国际化示范高校,引领和带动全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校际科研合作和中外人文交流等,大力提升福建高校国际影响力。 |
“一带一路” 教育行动 计划 |
推动高校“走出去”,联合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推动高校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所合作,建设一批省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机构。培育建设若干省级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
闽台教育 融合发展 工程 |
引进台湾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闽合作办学,共建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支持闽台高校、企业“携手合作”“并船出海”,共同参与乡村振兴、“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国家战略,共享和融入发展大局。坚持“非禁即享”,推进台胞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探索更加多元化高校对台招生方式,加大台生培养力度。 |
海峡两岸 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建设计划 |
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创新产创融合模式,打造集“政、产、学、研、训、赛、孵、就、创、投”十位一体的创孵平台,形成立足福建、带动两岸、辐射全国的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典型示范。 |
四、健全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一)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
落实各级政府财政教育支出责任,健全各级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到2025年,各类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全国中上水平。建立生均拨款标准、学生资助标准、教育收费标准动态联动调整机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改革。积极扩大社会资源投入,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完善捐资办学政策制度,设立省属学校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专项资金并加大配比力度,鼓励各地建立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制度。
(二)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
加大省级教育经费统筹力度,整合优化经费使用方向,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硬件设施建设逐步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经费使用进一步向老区苏区困难地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倾斜。加大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投入。根据省级财力情况,通过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加大省级投入力度、优化教育经费结构等举措,逐步提高公办普通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定额标准,逐年增加省“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
(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
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预算审核机制,推进教育经费预决算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评价等管理制度体系。加强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监督,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重要内容。探索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委派制度。
第六章 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化教育关键领域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治理效能,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
深化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评价。推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引导地方党委政府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
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评价标准。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和办园行为督导。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落实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健全以德技并修、产教融合等为重点的职业院校评价体系。深化高校分类评价改革。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构建科学的教师评价制度。深入推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围绕破“五唯”,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建立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标准。健全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评价标准。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规范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推进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推进高层次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
完善德智体美劳过程评价办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动评价方式创新。开展以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为主要内容的德育评价。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体育考查机制。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建立劳动清单制度,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二)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优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生态,探索建设“未来学校”和基础学科拔尖人才早期培养的学科基地。建立中学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发现和培养青少年拔尖创新人才的有效模式,推进职业院校“二元制”、现代学徒制和订单式人才培养改革,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行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等教学方式和走班制、选课制等教学组织模式。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鼓励重点实验室、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吸纳学生参与项目研究。
(三)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稳妥推进体育学科中考改革,探索将艺术学科纳入中考招生录取计分科目,推动将实验操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纳入中招录取依据。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完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
(四)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内外协同、上下衔接机制。强化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健全逐级全覆盖、跨级重抽查、本级促协同的督政体系。完善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内部和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民办学校的全方位督导。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常态化评估监测制度,探索建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强化教育督导结果应用,落实督导约谈和问责制度。制定督学管理实施办法。
(五)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义务教育阶段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方面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扶持。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健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监管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健全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规程,完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建立民办高校办学质量监督监测机制。严格监管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行为,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行为。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坚持义务教育公益属性,强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质量、收费等方面管理,优化义务教育公民办结构,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严格审批制度,强化常态化监管,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强化收费公示和预收费监管,全面推行使用示范合同,做好培训广告管控,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家长学生合法权益。
二、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推动制定《福建省学前教育条例》《福建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修订《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加强教育执法工作,建立教育行政执法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市、县教育行政执法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与教育督导的协同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加快教育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运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三、持续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高校、中小学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在学科专业设置、学位授予审核、招生规模与方案制定、科研项目等方面进一步放权。推动地方根据管理权限,向中小学、职业学校下放职称评审、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资产处置、待遇分配、绩效奖励等方面的权力。深化教育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四、健全教育领域安全风险防范体系
压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确保教育领域政治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实施学校安全、消防安全、房屋安全等专项整治,开展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完善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校园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七章 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全面加强和完善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办学正确方向。
一、完善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机制
健全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发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综合协调职能作用,构建党对教育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县(市、区)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力量,完善省市县三级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完善党建引领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中小学校党的领导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有效融入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和教学科研、学校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学校课堂、讲坛、论坛、网络和培训机构可管可控,牢牢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领导权。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巡查、督查落实、干部考核、执纪问责等制度。
建设教育系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岗位锻炼、轮岗交流,到艰苦地区和复杂岗位培养锻炼年轻干部,鼓励引导干部到革命老区和基层教育一线建功立业。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教育系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和定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推进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对党忠诚老实。推动把政治标准融入制度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深化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一线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大力提高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
全面提升高校党建质量。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构建高校学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党建工作体系,推进高校党建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实施高校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率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率双百工程。探索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学生政治培养机制,强化学生党建的政治引领功能。加强和改进高校统战工作,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提高建言咨政和凝聚共识水平。
健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工程。坚持党建带团建、队建。根据办学规模、党员人数等,持续加强经费、人员等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将党建工作成效纳入市、县(区)政府教育评价指标体系。
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夯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基础,强化民办学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激励约束、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民办学校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等规定,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探索构建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党建共建、结对帮扶机制,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
第八章 完善规划落实机制
一、强化组织实施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围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确保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规划,科学规划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将本规划总体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各校积极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更好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将规划实施推进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三、营造良好氛围
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及时公布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教育系统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附件:1.“十四五”期间教育领域重点任务清单表
2.福建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3.福建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4.福建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附件1
“十四五”期间教育领域重点任务清单表
重点任务 |
项 目 |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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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1 |
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 |
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课程群建设。组织编写《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学生读本(大学、中学、小学版)。实施高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打造全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活动品牌。 |
强化教材育人功能。制定出台中小学、职业院校、普通高校教材管理和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推进实施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推进高校马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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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大中小幼一体化思政工作体系。深化大中小学一体化德育体系改革,构建贯通“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价值观塑造”人才培养链条。整体规划、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推进课程思政各学段全覆盖。 |
|||
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遴选一批大中小学思政课示范课、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特色项目、高校思政课教学名师工作室,持续推进“三全育人”试点区建设,每年遴选建设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 |
|||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2 |
加强学校体育 |
细化体教融合实施方案。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加强体育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
加强校园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大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健全省、市、县、校四级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和选拔性竞赛制度。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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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校园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立抑郁症筛查、诊断、康复机制,加大心理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培育建设一批心理健康特色学校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室,完善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等软硬件配置,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长效机制。 |
|||
实施校园体育提升工程,创建全国足球特色学校1000所、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500所、全国篮球特色学校500所、全国排球特色学校200所。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地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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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3 |
加强学校美育 |
构建各学科相融通、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教学模式,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丰富艺术实践活动,促进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养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 |
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推动各地每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改善美育场地器材建设配备。持续开展高雅艺术和地方戏曲进校园品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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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校园美育提升工程,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体系,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建设一批高质量美育慕课,创建100所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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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学校劳动教育 |
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发挥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不同作用,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推动与学科教学、校园文化、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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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小学低年级重在劳动意识启蒙、小学中高年级重在劳动习惯养成、初中重在增加劳动技能、普通高中重在掌握劳动技能、中等职业学校重在职业技能培养、高等学校重在创造性劳动实践的劳动教育体系。加强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建设实践导向、理论支撑、五育融合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课程。推进劳动教育场所和实践基地拓展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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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劳动教育强基工程,统筹各类社会优质资源,建好龙岩市、集美区、安溪县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区,分级分批遴选建设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验区、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和覆盖不同行业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劳动教育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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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础 教育公平公益优质发展 |
5 |
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巩固 提升 |
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
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和公民办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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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扶持各地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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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率低于50%的县区建成交付使用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办成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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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50%以上,全省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在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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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础 教育公平公益优质发展 |
6 |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 一体化 |
加大城区学位供给,推进公办初中强校建设,推动城乡学校对口帮扶、教育共同体建设全覆盖。 |
巩固大班额消除成果,推进标准班额建设,保障随迁子女等新增人口同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
|||
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 |
|||
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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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等多种方式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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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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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培育认定300所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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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础 教育公平公益优质发展 |
7 |
提升特殊教育水平 |
推进人口在20万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建设随班就读基地学校小学、初中至少各1所,在校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建设资源教室无障碍环境。 |
8 |
提升普通高中质量 |
继续实施高中阶段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鼓励适度集中城镇办学,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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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控制办学规模,严格按标准控制班生额。 |
|||
完善达标高中晋级评估、定期复评、动态管理和示范性高中培育机制。 |
|||
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持续推进优质高中建设。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一级达标高中,培育认定40所特色鲜明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和30个优质高中特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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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培育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 |
省级分批遴选名师、名校长、学科教学带头人,每批遴选100名名师、50名名校长(园长)和500名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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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系统设计、高端培养、创新模式、整体推进,发挥名优教师(校长)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中小学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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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智慧教育创新示范 |
支持福州市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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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思明区“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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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有条件地区积极申报国家智慧教育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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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10个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100个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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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
11 |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结构 |
强化中职教育基础地位,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
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同步优化规模、结构、质量、效益。 |
|||
稳步推进职业本科教育,推动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支持列入国家“双高计划”的高职院校骨干专业试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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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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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
完善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撤并“空、小、散、弱”中职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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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职院校提质扩容,改善宿舍、实训场地等基础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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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完善职业教育培养 机制 |
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开展高职专科与职业教育本科、高职专科与应用型本科“3+2”贯通培养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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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一批“1+1+X”(1所应用型本科高校、1所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办学联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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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水平大学与应用型本科高校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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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推进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 |
加快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部省共建厦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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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泉州开展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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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其他地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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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 |
15 |
建设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 |
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到2025年,建成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3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3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9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
16 |
推进产教融合 |
推进重要行业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到2025年,培育建设10~15个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省级产教融合型行业部门(行业组织),培育建设10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校企共同培育建设50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培育建设50个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5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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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提升职业院校教师 素质 |
建设20家校企合作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20个省级企业实践基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培育一批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分专业遴选120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扩大职业院校教师及教学创新团队对外交流渠道,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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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等 教育内涵 发展 |
18 |
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
支持厦门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支持福州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整体办学实力跻身全国50强。 |
支持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支持建设8所省级一流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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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福建医科大学,与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福建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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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设110个“高峰”“高原”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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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福州大学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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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国科学院大学福建学院、天津大学福州国际校区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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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等 教育内涵 发展 |
19 |
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 |
围绕集成电路、材料科学、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海洋科学、现代农业科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重大传染病精准防控、中医药传承创新等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领域,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和前沿科学中心。 |
20 |
高水平应用型高校 建设 |
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应用型高校,立项建设5所左右一流应用型高校培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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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闽江学院建设,坚持应用技术型办学,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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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研究生教育扩容 提质 |
支持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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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新增6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50个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设立3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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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高校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跃升 |
实施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后备项目工程,遴选培育3~5个高校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力争创建1~2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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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建设若干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和省级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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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等 教育内涵 发展 |
23 |
提升高校基础研究 能力 |
支持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平台基地建设,争创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前沿科学中心。 |
立项建设若干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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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项目,稳步推进高校联合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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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等 教育内涵 发展 |
24 |
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 |
重点建设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高峰”“高原”学科。 |
支持高校与党政机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共建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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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建设一批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创新团队、研究基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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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引育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 |
引进一批“留得住、用得好”学科领军型人才和青年学术英才,打造若干高水平创新型团队、教学团队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到2025年,新增和培育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2500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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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中外合作办学 |
设立省级中外合作办学引导资金,支持各地政府和省内外高校引进世界知名大学来闽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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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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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等 教育内涵 发展 |
27 |
加强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 |
构建具有福建“海丝”特色的高校国际化评价体系,培育建设10所左右国际化示范高校,引领和带动全省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校际科研合作和中外人文交流等,大力提升福建高校国际影响力。 |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 发展 |
28 |
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 |
推动高校“走出去”,联合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
推动高校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院所合作,建设一批省级“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和技术转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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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建设若干省级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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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推进闽台教育融合 发展 |
引进台湾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来闽合作办学,共建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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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闽台高校、企业“携手合作”“并船出海”,共同参与乡村振兴、“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国家战略,共享和融入发展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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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非禁即享”,推进台胞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探索更加多元化高校对台招生方式,加大台生培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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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高等教育内涵 发展 |
30 |
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 |
建设海峡两岸青年大学生融合发展和创新创业创造中心,创新产创融合模式,打造集“政、产、学、研、训、赛、孵、就、创、投”十位一体的创孵平台,形成立足福建、带动两岸、辐射全国的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典型示范。 |
附件2
福建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是提高国民素质、实现国家富强的基础性工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部署,推动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任务
经过3年左右努力,福建基础教育现代化水平有较大提升,总体发展进入东部中上水平。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更加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普通高中更加优质特色,育人质量稳步提升。特殊教育更加全纳融合,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教育内涵建设更加优质丰富,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日趋完善。教育生态更加健康,中小学办学活力明显增强,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明显提高,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
二、实施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改薄补短攻坚行动
(一)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公办园建设项目,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全省公办率、普惠率分别保持在50%、90%以上。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和公民办结构,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总园+”“镇乡村一体化”等办园模式改革和乡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园(班)精准帮扶工作,加快输出先进办园理念,促进整体提升。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不断提升保教质量。
(二)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义务教育公平公益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办学应以公办学校为主,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名学生。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扩容,打造一批示范性学区共同体和新优质特色学校。支持各地探索大学区制管理改革,完善强校带弱校、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城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实现“三个课堂”常态化按需应用。实施城区学位增补计划,保障随迁子女等新增人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防出现新的大班额大校额。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加大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信息基础设施等资源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和城乡办学差距。培育认定100所左右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校,10个左右有条件的县(市、区)率先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
(三)推进高中育人水平提升。适应学生数增长新趋势,优化普通高中布局,扩大高中办学容量,鼓励适度集中城镇办学,办好必要的乡镇高中,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提升办学水平。推进示范性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达标高中等项目建设,提高优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92%左右的公办高中完成达标创建。支持建设科技、艺体等特色高中,鼓励发展特色项目,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四)推进特殊教育全纳融合发展。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健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残疾儿童筛查鉴定及“一人一案”安置机制,实现残疾儿童入学“应入尽入”。推动20万人口以上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标准化寄宿制特殊教育学校。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基地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提高融合教育支持保障能力。
三、实施“五育”并举全面培养体系构建攻坚行动
(一)强化德育实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将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和劳动教育各环节,贯穿学科、教材、管理各方面。强化思政课程育人主阵地作用,每年打造百堂德育优质示范课、遴选一批学科德育精品项目。打造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大课堂,推动公共文化设施与优质自然资源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阶梯式培养新模式。
(二)深化智育内涵。严格实施国家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创新教学方式,注重构建个性化教学情境,保护好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求知欲。大力推进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积极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不得采用演示或模拟实验替代学生动手操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积极稳妥推进智慧教育进程。
(三)优化体育教学。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不断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3项运动技能。全面改善体育办学条件,建好体育基础设施,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公共运动场所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制度等方式提高体育资源供给能力。积极稳妥推进体育学科中考改革。实施春秋两季体育与健康质量监测,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达到95%。
(四)内化美育熏陶。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以组建艺术社团、开展艺术活动等形式拓宽学校美育方法路径,因地制宜开发闽派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方美育课程资源,帮助每位学生学会1至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要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支持高等学校、文联系统等参与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
(五)细化劳育举措。落实国家劳动教育指导纲要,把劳动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和劳动周,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建立家校社“三位一体”劳动教育实践支持系统。持续抓好劳动教育特色项目建设,加强劳动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初步形成“实验区+实践基地+学校特色项目”的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模式。
四、实施课程教学与评价体系改革攻坚行动
(一)落实课程教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加强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组织管理、监督评价与指导服务。省级组织修订中小学教学常规和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小学校要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普通高中全面推进实施新课程新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违规引进境外课程和使用境外教材。增强教学实践成果提炼的理论价值和原创程度,提升教学成果的层次和影响力。
(二)强化教研支撑作用。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研体系建设,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教研机构为主体、中小学(幼儿园)为基地、相关单位通力协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加强教研员准入、聘任、培训、考核、退出等工作。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作用,积极开展跨区域、跨学校和跨学科的教研活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参与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
(三)促进新基建融合发展。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县(市、区)建设教育专网并接入省级教育专网。用好国家、省级线上教育资源平台,配好各地专题教育资源库,形成“精品课程+特色应用+学习社区”覆盖全学科全学段的优质资源体系。加快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强学生学习数据信息收集分析。组织名优教师为学生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四)完善考试招生制度。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积极稳妥推进中考中招制度改革,逐步提高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加强高考选科指导服务,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用好省级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五)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等不良倾向。完善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和办园行为督导,坚持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把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政府相关部门和市、县(区)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纳入教育评价体系。
五、实施教师队伍赋能铸魂攻坚行动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系统化、常态化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引导广大教师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主动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坚持德法并举,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依法依规惩处师德失范行为。在教师考核评价中将师德摆在首要位置,强化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加大师德典范选树宣传,发挥引领示范正向辐射作用。
(二)优化教师配置与管理。坚持统筹调控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持续推进跨区域调整教职工编制,推动各地按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编制,补齐配足各学科教师,特别是体音美和思政、心理、劳动等学科紧缺的教师。探索创新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方式方法,吸引并选拔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教师队伍。加快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并完善教师县域内城乡、城区校际交流轮岗制度,推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强化聘后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引导教师潜心育人。
(三)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深化教师培养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政府、高校和中小学协同参与的教师培养培训机制。全面推进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深入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完善省市县校教师分级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内容,推动教师培训提质增效。实施名优教师校长培育工程,健全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梯级攀升体系,引导名优教师校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省级名优教师校长培训与教育硕士衔接培养,鼓励中小学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教师进修院校标准化和示范性建设。
(四)完善教师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增量主要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学一线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政策,鼓励各地为乡村教师建设或租赁必要的周转宿舍。健全中小学教师荣誉表彰体系。落实教师教育惩戒权,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推进落实中小学教师减负,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确保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六、实施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攻坚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基础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和完善基础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落实职责分工,汇聚工作合力,按照规划的目标强化组织实施。县级政府每年至少听取1次基础教育工作汇报,重点研究解决义务教育公平、均衡、质量等重大问题。
(二)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适时调整基础教育各学段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将教育资源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实施,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提升工程,加大对乡镇高中、幼儿园的保障力度。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办学。
(三)强化关键治理。聚焦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存在的重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强化教育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对中小学生作业、手机、睡眠、读物、体质等方面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持续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线上线下培训行为,引导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优化家庭和社会教育环境。
(四)严格督导考核。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督导评估体系和办法,把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对设区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真正将督导结果作为考核、奖惩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福建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重点项目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项 目 设区市 |
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县 (市、区)数 (个) |
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 县 (市、区)数 (个) |
普通高中办学容量 (万人) |
||||
2023年 |
2025年 |
2023年 |
2025年 |
2020年 |
2023年 |
2025年 |
|
全 省 |
23 |
63 |
≧9 |
≧19 |
66.40 |
83.00 |
87.00 |
福州市 |
2 |
8 |
≧1 |
≧2 |
11.09 |
13.83 |
14.38 |
厦门市 |
4 |
6 |
≧1 |
≧2 |
5.64 |
8.07 |
9.01 |
莆田市 |
1 |
5 |
≧1 |
≧2 |
7.16 |
8.38 |
8.41 |
三明市 |
4 |
8 |
≧1 |
≧2 |
4.68 |
5.45 |
5.98 |
泉州市 |
4 |
9 |
≧1 |
≧2 |
14.12 |
18.65 |
20.26 |
漳州市 |
2 |
5 |
≧1 |
≧2 |
8.47 |
10.17 |
9.82 |
南平市 |
2 |
6 |
≧1 |
≧2 |
4.55 |
5.34 |
5.27 |
龙岩市 |
2 |
6 |
≧1 |
≧2 |
4.71 |
5.45 |
5.67 |
宁德市 |
2 |
9 |
≧1 |
≧2 |
5.31 |
6.81 |
7.39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
1 |
|
1 |
0.69 |
0.84 |
0.81 |
说明:1.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县(市、区)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县(市、区)数为累计数。 2.普通高中办学容量以“七普”适龄人口数为基础,结合近两年各设区市普高升学率测算。 |
附件3
福建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的部署,构建福建特色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升位”,加快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供给,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人才和技能支撑,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到2023年,福建特色的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大幅提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适应性明显增强,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畅通,职业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进入全国前列。
二、扩大职业教育优质资源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加强统筹指导,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横向融通,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探索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高职院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生在一定范围、条件下学籍互转。
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与布局,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定位清晰的职业学校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作用,大力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为高等职业学校。符合条件、专业设置合理的技师学院,可在纳入院校设置规划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设置为高等职业学校。强化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主体地位,全面提升高职院校办学条件,为扩容提质提供支撑,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技术创新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23年,专科层次职业学校校均在校生规模9000人左右,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保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不变、培养模式不变、特色发展不变。积极探索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新路径,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支持优质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鼓励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骨干专业试点联办职业本科专业或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申办职业本科专业。
(二)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主动适应福建省“六四五”产业新体系,建立职业院校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与产业结构布局同步调整升级,形成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围绕做强做大主导产业需要,重点建设电子信息和数字产业、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现代纺织服装、现代物流、旅游等领域的专业。适应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需要,打造特色现代农业与食品加工、冶金、建材、文化等行业“数字化+”“标准化+”相关领域专业。对接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与新医药、海洋高新等产业急需紧缺专业。满足民生事业发展需要,支持教育、家政、健康、养老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
(三)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加快建立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一体化的职业教育学校体系,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学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过程衔接贯通。探索技术技能人才长学制培养模式,稳步推进中职—高职专科“3+2”、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职业本科)“3+2”贯通培养改革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职业学校体系内接续培养,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
(四)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总结提升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力争逐步增加本科单列招生计划用于高职分类招考,提高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比例。拓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岗职工等接受职业高等教育的渠道。
三、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推进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互促统一,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育人体系,加强以培养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德技并修、育训结合、知行合一,促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衔接。到2023年,遴选省级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创新团队5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500个左右、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500个左右。
(二)聚焦“三教”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专业教学标准,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完善以培养实践能力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程教材建设,创新教学模式与方法,探索“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推动职业院校结合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开发精品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稳步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促进“书证融通”。鼓励职业院校编写区域特色的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课程省级规划教材,校企共同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及融媒体教材。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到2023年,遴选6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四、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一)实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打造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典范。加强部省共建厦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城市建设,用好部省市协调推进机制,以助力两岸融合发展为导向,突出对台特色、突出产教融合、突出改革创新,探索具有闽台特色的“厦门职教”范式。推动设区市在工业(产业)园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引导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鼓励职业院校多样化发展,推动各地将政府投入的职业培训资源纳入职业院校调配使用,为区域人力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培训服务。
(二)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引领改革、对接产业、支撑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在建设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发挥带动辐射作用。到2023年,加快建设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3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3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9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三)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建设计划。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教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组织积极参与的产教融合推进机制。支持泉州首批国家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促进教育与产业在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聚集融合。行业主管部门要把产教融合列入行业发展规划,与教育部门共建行业性职业院校。以城市为节点、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到2023年,培育1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行业部门(行业组织)、10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实施福建版“二元制”升级计划。推进福建版“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升级,形成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完善校行企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场所、设备、人员等资源共享。构建校产对接机制,支持职业院校主动融入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打造集“产、学、训、研、转、创、用”于一体的人才培养培训和技术创新平台。实施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到2023年,建设40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40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4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五)实施职业院校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双师型”教师素质能力。改革职业院校招聘办法,开辟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职业院校从行业企业招聘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推进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人员互派互聘。校企共建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健全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推进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实施省级示范培训项目。到2023年,遴选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20个、名师工作室100个;“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六)实施职业院校培训能力提升计划。把开展职业培训作为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相关政策,鼓励职业院校承接补贴性培训,扩大职业院校承担职业培训的规模。支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面向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提供学生实训、师资培训、技能竞赛、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产品生产、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到2023年,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培训人次绝对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
(七)实施职业教育应用技术创新计划。推动职业院校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新技术推广等服务。在省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高职院校专项,支持高职院校联合行业企业、科研院所,聚焦关键共性应用技术问题开展有组织的科技创新。支持高职院校建设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组建多专业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科技创新团队,打造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到2023年,新建省级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0个、省级应用技术工程中心20个;高职院校“四技服务”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数、经费到账额明显增长,社会服务收入达生均拨款总额的20%。
(八)实施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计划。推动与职业教育先进国家的交流合作,鼓励职业院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鼓励职业院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产能合作,联合我省境外投资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一批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到2023年,设立1~2所专科层次职业教育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8~10个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建设3~5个职业院校海外培训培养基地。
(九)实施闽台职业教育融合发展计划。围绕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推动闽台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教学科研、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借鉴台湾应用型高校、职技院校先进办学理念,引进台湾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来闽合作办学,共建一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加大台湾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高职院校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占比。2023年,新增5~10个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建设3~5个职业教育闽台合作实训基地。
五、完善职业教育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政行企校协同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机制。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各级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投入力度,政府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完善支持保障的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省、市职业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编制行业(产业)专项规划和各类重大工程立项应将人才培养作为重要内容,统筹协调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动民营企业依法依规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鼓励市、县(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院校办学。
(二)完善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职业教育财政投入,重点支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升位”。完善生均财政拨款保障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争取2023年职业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达到全国中上水平。鼓励各地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专项拨款、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形式,支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财税政策体系,引导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调动行业、企业、社会各方积极性,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办学、捐资助学,拓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多元渠道。
(三)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深化教育部门“放管服”改革,各级政府要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对在职业教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挖掘宣传行业企业和一线岗位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积极推动同等层次职业学校毕业生和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一线技术技能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引导激励全社会广泛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福建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重点项目
序号 |
重点项目 |
项目建设内容 |
1 |
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 |
推动福州新区职教城建设,推动其他设区市在工业(产业)园区建设职业教育园区。 |
2 |
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 专业建设计划 |
加快建设10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30所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30个高水平高职专业群、90个高水平中职专业群。 |
3 |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 建设计划 |
培育1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行业部门(行业组织)、100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 |
4 |
福建版“二元制” 升级计划 |
建设40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40个省级示范性产业学院、40个左右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5 |
职业院校教师能力 提升计划 |
遴选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20个、名师工作室100个;“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70%以上。 |
6 |
职业院校培训能力 提升计划 |
支持职业院校承担补贴性培训,扩大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规模,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培训人次绝对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1.2倍。 |
7 |
职业教育应用技术 创新计划 |
新建省级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10个、省级应用技术工程中心20个;高职院校“四技服务”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数、经费到账额明显增长,社会服务收入达生均拨款总额的20%。 |
8 |
职业教育国际交流 合作提升计划 |
设立1~2所专科层次职业教育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8~10个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建设3~5个职业院校海外培训培养基地。 |
9 |
闽台职业教育融合 发展计划 |
新增5~10个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建设3~5个职业教育闽台合作实训基地。 |
附件4
福建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到2023年,形成与福建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结构和学科布局更加优化,2~3所高校达到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标准,应用型高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新增2个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40个左右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理工农医类在校生占比提高到50%以上。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提升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加强思政课课程群建设。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推进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试点院系建设。实施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开展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建设20所省级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0个标杆院系、1000个样板支部、100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支持高校建设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
(二)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出台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意见,将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实施课程思政建设工程,建设省级高校课程思政教育联盟,建设1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00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团队,争创国家级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三、构建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一)优化高校布局结构。扩大高等教育总体规模。支持增设医学、艺术、数字、海洋等紧缺科类本科高校。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来闽合作办学,创办特色学院、分校或研究院,力争增列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谋划建设新型研究型大学。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高校更名为大学。稳步推进独立学院转设。
(二)推动“两带两区”集群发展。建设福厦泉高等教育创新集聚带、苏区老区高等教育振兴发展带,加快推进福州地区大学城高质量发展,完善闽东北、闽西南协同发展区高等教育协作联动发展机制,建设闽东北、闽西南高等教育协同发展联盟,推进高校集群发展、协同创新。
(三)引导高校特色发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类型和层次的需求,综合办学历史、基础条件和学科专业优势等,引导高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学科专业布局,注重内涵发展,在不同类型、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指导高校编制学科专业三年发展规划,加强学科专业常态监测,健全学科专业退出机制。
四、健全高校分类发展机制
(一)加快一流大学建设。完善省“双一流”高校建设动态监测与调整机制,启动新一轮“双一流”高校建设工程,支持厦门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福州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整体办学实力跻身全国50强。支持华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支持集美大学、闽南师范大学建设省级一流大学。推动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建福建医科大学,与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福建中医药大学。
(二)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实施一流应用型高校建设工程,推动福建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泉州师范学院、莆田学院、闽江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武夷学院建设一流应用型高校,立项建设5所左右一流应用型高校培育单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应用型高校纳入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项目。
(三)提升新建本科高校办学水平。实施新建本科高校“强基固本”工程,支持新建本科高校夯实教育教学基础。支持福州理工学院、厦门医学院、厦门华厦学院、福建商学院、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工商学院等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支持和规范民办高校办学,健全扶持政策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及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发展。
五、建设高水平学科专业体系
(一)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高校增设我省急需、空白的学科专业,发展特色学科专业,撤销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学科专业。分类推进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建设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基础医学等基础学科,加快布局“六四五”产业急需的应用学科专业,重点建设事关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需求的学科专业,围绕人工智能、国家安全、国家治理、储能技术等领域培育新兴交叉学科专业。
(二)打造优势特色学科。实施一流学科培优工程,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重点建设1~2个优势特色学科,力争50个以上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5个左右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15个学科进入全国学科评估前10%。实施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围绕集成电路、材料科学、人工智能、储能技术、海洋科学、现代农业科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学科创新平台。
(三)加强学科专业内涵建设。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四新”)建设引领带动专业内涵提升,推进省级新工科教育联盟、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建设,立项100个左右“四新”研究与实践项目。支持建设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布局建设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网络安全学院、储能技术学院等专业学院,支持福建医科大学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落实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建设500个左右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推进工科、医学、师范等专业认证(评估),力争新增60个专业通过认证(评估)。
六、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等育人模式改革,探索本硕博连读等长周期人才培养模式。支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华侨大学探索“分类培养、同向融合”港澳台侨及留学生培养模式,福建师范大学探索教师教育“4+2”本硕一体化培养模式,福建农林大学探索多学科融合的“全科基础+精专发展”新农科人才培养模式,福建医科大学与福州大学探索“医学+X”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福建中医药大学探索现代新型中医师承人才培养模式。实施研究生产教融合建设工程,建设20个左右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
(二)深化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加强创新创业创造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建设100门左右的创新创业教育一流课程,培育300名左右创业导师。推进省级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和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引导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科技能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实践项目,实现全省高校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全覆盖。
(三)推进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深入实施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建设800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力争100门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100门左右省级本科优秀特色教材。实施研究生优质教学资源建设计划,遴选50门省级研究生优秀课程、50门优秀教材和50个优秀教学案例。鼓励高校开展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打造具有特色的示范引领课程。依托省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和数字图书馆,推进优质课程、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推动虚拟教研室建设,锻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七、提升科研创新能力
(一)健全高校科研创新体系。稳步推进省自然科学基金高校联合资助工作,支持高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强化特色优势学科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高校针对“卡脖子”问题与企业开展联合攻关,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打造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培养体系。实施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以“揭榜挂帅、校企联合、跨校组建”方式组建多学科协作的联合创新团队。推动高校参与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建设。
(二)推进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实施高校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跃升工程,优化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布局结构,争创2~3个部级以上平台。支持建设数学、物理等重点基础学科平台基地。支持高校与企业建立联合实验室,与企业联合争创新型研发机构,推进能源材料、化学工程、光电信息、生物制品、柔性电子等创新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高校建设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亟需领域的创新研究平台建设,支持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建设。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争创1~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高校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和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精准对接。
(三)打造哲学社会科学高地。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工程,新增2~3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福建师范大学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支持省级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争创1~2个国家高端智库。建设300个高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建设一批创新团队、研究基地和省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争创1~2个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建设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八、加强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
(一)加快培育高水平师资。加大高校青年教师培养力度,选送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访学进修。聘请院士等高层次人才一对一培养一批青年英才。鼓励“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定向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培养师资。将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纳入省级师资培训范畴定期开展培训。建立教师多元补充机制,力争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增加3000名。
(二)加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高层次人才育引工程,支持高校引进国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对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团队),按照“一事一议、一人(团队)一策”原则给予支持。实施新一轮“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引进300名左右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中青年学科领军人才。每年从国内知名高校引进一批教育科研类引进生。继续实施台湾全职教师引进计划,积极吸引台湾高校高层次人才来闽工作。
(三)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工程,建立省级重点保障、培养单位全覆盖的导师培训体系,每位导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专题培训。打造高水平研究生导师团队,选树50个左右省级导师团队、优秀导师和优秀产业或行业导师。建立研究生“产业导师”选聘制度,推进高校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联合培养研究生。
九、构建对外开放新局面
(一)推进中外合作办学提质增量。鼓励高校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合作举办本科层次以上的办学机构或项目,开展合作办学、合建学科、合办专业、学分互认等多形式合作。支持厦门大学创意与创新学院、福州大学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学院、闽江学院国际数字经济学院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支持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建设。做强“海上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推进高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等。支持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在福州滨海新城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二)深化闽台教育融合发展。打造高等教育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推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探索多元化对台招生录取方式,探索与台湾知名应用型大学建立联盟。深化闽台高校协同创新,推进闽台高校在储能科学、能源材料、数字技术、海洋科学、碳达峰和碳中和等重点领域加强深度交流合作。常态化举办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闽台大学生文化研习营等品牌交流活动,扩大台湾师生来闽交流范围。支持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建设国家高端智库,福建师范大学建设“台湾历史与文化数字博物馆”,闽南师范大学建设“两岸教育文化融合发展实践基地”。
十、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分类稳妥推进“省市共建、以市为主”公办本科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一校一策”目标责任管理。深化院校、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评价制度改革,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分类服务、分类投入、分类评价。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提升办学治校能力。
(二)完善经费投入。加大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完善高等教育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十四五”期间根据省级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生均拨款定额标准,逐步增加省“双一流”建设高校专项经费。支持高校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完善教育收费政策。探索开展银行贷款筹资和财政贴息补助试点。完善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教育财税政策体系,加大省属学校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力度,积极鼓励社会捐资助学,多渠道增加高等教育投入。
(三)强化组织实施。落实部省战略合作协议,完善部省战略合作机制。各高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围绕行动计划确定目标和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强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动态监测,并将计划落实情况作为对高校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福建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
(2021—2023年)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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