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闽政办〔2021〕1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现将《2021年立法计划提请审议(制定)项目计划安排表》(见附件)一并印发。请各牵头起草部门、省司法厅按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时限要求,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立法计划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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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立法项目


附件:2021年立法计划提请审议(制定)项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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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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