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2021—2035)的批复

闽政文〔2021〕4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有关事项的请示》(榕政综〔202113号)悉。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20212035)》。具体事宜和保护工作,由你市在省文物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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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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