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2021—2035)的批复
闽政文〔2021〕4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有关事项的请示》(榕政综〔2021〕13号)悉。根据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经研究,同意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瑞岩弥勒造像保护规划(2021—2035)》。具体事宜和保护工作,由你市在省文物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