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1999年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通知

闽政文〔1999〕35号

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利用外资工作,促进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进展,经研究,确定下列15个项目为1999年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各有关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这些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一、漳州后石电厂一期工程


  二、湄洲湾火电厂一期工程


  三、厦门海沧PTA工程


  四、中华映管福州公司显示管项目


  五、柯达(厦门)感光项目


  六、和顺(福建)氨纶项目


  七、莆田佳通轮胎项目


  八、福州宗根纺织项目


  九、厦门正新橡胶项目


  十、厦门太古飞机维修二期工程


  十一、厦门明达塑胶工业园


  十二、厦门DELL电脑


  十三、厦门海沧港区一期工程


  十四、青州闽江大桥及机场专用路


  十五、福州金山大桥

 

                        福建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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