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与机构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克坤的福建中医学院副院长职务。(闽政[1996]361号)
免去林思翔的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职务(闽政[1996]362号)
葛毅任福建省人民政府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助理巡视员。(闽政[1997]文4号)
翁毅彪任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主任;范宗祺任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助理巡视员,免去其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免去陈传钟的福建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闽政[1997]文5号)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省政府秘书长陈光普同志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陈桂宗同志不再兼任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 (闽政办[1996]263号)
省政府同意成立省帮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帮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帮困工作规划 和有关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一、省帮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黄小晶(副省长)
副组长:洪长平(省政府副秘书长)
郭成土(省劳动厅厅长)
丁国炎(省经贸委副主任)
黄希敏(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赵大中(省劳动厅副厅长)
陈挺成(省地税局副局长)
兰致和(省民政厅副厅长)
刘群英(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李锦华(省人行副行长)
康桂章(省工行副行长)
二、省帮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省劳动厅)
主 任:赵大中(兼)
副主任:赖诗卿(省劳动厅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处长)
吴庆祥(省财政厅工交处处长)
(闽政[1996]文364号)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福光基金会工作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新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贺国强(代省长、基金信托人)
副组长 :徐 谦(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叶双瑜(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林国清(省人事厅厅长)
陈祖武(省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主任)
卢增荣(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高加华(省外事办副主任)
李 子(福光基金会理事长)
(闽政办[1997]4号)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以原同安县的行政区域为同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大同镇。 (闽政[1996]文365 号)
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龙岩地区和县级龙岩市,设立地级龙岩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新罗区。龙岩市设立新罗区,以原县级龙岩市的行政区域为新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新罗区中心东路45号。龙岩市辖原龙岩地区的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和新设立的新罗区。原龙岩地区的漳平市委托龙岩市代管。 (闽政[ 1996] 文3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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