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仙游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闽政文〔2019〕1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仙游县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莆政〔2018〕51号)收悉。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仙游县人民政府驻地从鲤城街道八二五大街919号迁至鲤城街道清源东路1号,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请认真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工作,妥善处理县政府驻地迁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安定稳定。变更驻地后,要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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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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