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福建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网传〔2018〕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进一步做好我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德金 副省长

副组长:刘 琳 省政府副秘书长

黄华康 省农业厅厅长

付朝阳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吴亮碧 省发改委副主任

兰 文 省经信委副主任

林岿然 省科技厅副厅长

韩 健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志忠 省国土厅副厅长

徐 威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胜熙 省住建厅副厅长

梁全顺 省农业厅总畜牧兽医师

陈安生 省商务厅副厅长

林茂椿 省税务局副局长

陆 军 省质监局副巡视员

魏明镇 省物价局副局长

朱文毅 福建能源监管办副专员

汪祺臻 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柯甫榕 福建保监局副局长

郑家松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全顺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家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职。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调整。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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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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