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进绿色发展质量兴茶八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18〕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转变茶产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绿色发展,实现质量兴茶、品牌强茶,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完善发展规划,促进绿色布局

坚持“一稳定、三提高”的总体发展思路,到2022年,全省茶叶面积稳定在380万亩左右,茶叶质量效益、产业竞争力、产业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立足当地茶业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茶产业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种,适销适产,调整茶类结构,优化区域布局,适当增加乌龙茶、红茶、白茶比例,稳定茉莉花茶生产,调减绿茶份额,大力开发名优茶和特色茶。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厅

二、生态保护优先,突出绿色建园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推进产业与生态相协调。严禁毁林种茶。严禁在坡度25度以上及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山地新开垦茶园。无法进行生态改造的陡坡茶园,应当退茶还林。建设生态茶园,综合采取种树、留草、间作、套种、疏水、筑路、培土等措施,保持茶园水土,改善茶园生态,维护生态平衡,保护和增加生物多样性。到2022年,生态茶园占全省茶园面积80%以上。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厅、林业厅

三、优化农艺措施,推动绿色生产

加强茶树优异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快选育推广特色明显、抗性显著、品质优异的茶树新品种。强化茶园科学管理,倡导茶树健身栽培,及时采取适时修剪、分批采摘、中耕培土、冬季清园等措施,培育“茂大壮”茶树。严禁高度密植和过度矮化等掠夺性生产方式。全面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鼓励茶园套种绿肥,增施有机肥,有效改良土壤,增强地力,促进提质增效,到2022年全省推广有机肥茶园面积超过90%。全力推进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统防统治,综合应用生态调控、农艺改良、物理防控、生物防治等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到2022年全省茶园绿色防控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厅

四、推行清洁加工,提升绿色品质

提升茶叶加工水平,按照“生产环境清洁化、加工燃料清洁化、加工设备清洁化、加工流程清洁化”的要求,制定《福建省茶叶初制厂清洁化生产规范》,组织开展茶叶初制加工厂升级改造,重点推广电、气等能源和茶叶初制加工不落地机械化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萎凋设备、离地晒晾青设备等,提高茶叶绿色加工的能力与水平,力争到2022年,全省茶叶初制加工厂全部完成升级改造。鼓励涉茶企业新建、扩建连续化自动化标准化精制加工生产线,引导品牌茶叶进行系列化多样化开发,提升产品档次。支持茶叶精深加工,提取、利用茶多酚、茶多糖、茶色素等有效成分,鼓励开发茶饮料、茶日用品和茶保健品。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厅、经信委

五、加快科技创新,突出绿色支撑

加快茶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积极开展茶树优良品种选育与应用、生态茶园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地品质识别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集成组装“有机肥+配方肥”、伏季休茶、光伏萎凋、茶叶初制加工自动化生产等技术模式,推广茶园耕作、栽培、采摘等先进机械。推进茶业产学研协作,加快茶叶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应用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茶园,提升茶业绿色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农业厅、发改委、农科院、福建农林大学

六、严格质量管控,强化绿色保障

坚持质量兴茶,效益优先,促进茶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农资监管平台,推行投入品登记备案和实名购买制度,提升茶园投入品信息化管理水平。全面落实茶叶生产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茶叶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制度,强化产品出厂检验。加快推进“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实行源头赋码、标识销售。加大茶叶产品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建立茶叶病虫防治监督机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推动茶叶生产主体严格自律、互相监督,自觉不使用化学农药。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厅、供销社

七、培育壮大龙头,打响绿色品牌

做强做大茶叶龙头,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打造“茶产业航母”,增强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组建福建茶产业绿色发展联盟,推进行业自律、信息共享、标准统一。培育茶业新兴业态,推行多样化营销,同步推进线上线下销售,支持开展特色农业小镇、茶庄园、茶旅游等三产融合发展模式。深入开展“清新福建·多彩闽茶”“闽茶海丝行”等主题宣传推介活动,加大品牌培育力度,着力提升安溪铁观音、武夷岩茶、福鼎白茶、政和白茶等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企业品牌,扩大品牌效应,增强闽茶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忠诚度。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农业厅、商务厅、经信委、旅发委

八、加强政策扶持,加快绿色发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绿色发展质量兴茶的总体目标,出台扶持政策,整合项目资金,着力推进茶产业绿色发展。省级财政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加大对生态茶园建设、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有机肥替代化肥、茶叶初制厂清洁化升级改造、自动化精深加工设备引进等的扶持力度。省发改委、科技厅要把绿色发展质量兴茶相关技术作为科研和成果转化的重点。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落实茶叶绿色发展的金融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茶叶自然灾害保险。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农业厅,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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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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