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国福建 > 政府公报 > 2018年第11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批复

闽政文〔2018〕102号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成文时间:2018.04.02 字体: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调整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请示》(榕政综〔20182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不再集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三个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转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调整后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由你市自行公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4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