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闽政文〔2018〕8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翔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编制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我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我省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重要保障。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对象是全省陆地国土。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

三、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20191231日为标准时点。

20183月至20196月,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总结、成果发布等。

四、调查组织实施

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调查。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其中,省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建立厅(局)协作机制,负责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等方面的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协调调查经费等方面的工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统计局负责数据统计及分析等方面的工作;省农业厅、林业厅、海洋与渔业厅负责提供相关资料,明确专人参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协调做好相关地类认定,确保我省调查数据成果的规范统一。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土地调查小组,配合调查队伍开展外业调查工作,组织安排进村调查。

五、调查经费保障

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省级承担部分,经审核后纳入相关省直部门预算安排;设区市、县级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六、调查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承担调查任务的调查队伍的监管和对调查人员的培训。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报送调查数据,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调查成果要按照程序逐级汇总上报。调查中所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照规定严格保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8323

 

附件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郑建闽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林依钦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成 员:叶飞文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邱 玮 省民政厅副厅长

万崇伟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王 轩 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陈 宁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蒋金明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明旺 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宜美 省林业厅副厅长

丘汀萌 省水利厅副厅长

钟 声 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

雷志亮 省统计局副局长

林孝文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轩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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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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