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泉州市旅游局更名为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批复

闽政文〔2017〕456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泉州市旅游局调整设置为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请示》(泉政文〔201716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将泉州市旅游局更名为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仍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1229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