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武夷山市武夷街道下梅村保护规划
(2017—2030年)的批复

闽政文〔2017〕450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批准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武夷山市武夷街道下梅村保护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178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武夷山市武夷街道下梅村保护规划(2017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武夷山市武夷街道下梅村是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历史悠久,理学文化底蕴深厚,依山傍水择址肇基而成“三街、四埠、五坊、七巷、九堂”村落空间格局保存完整,绕祠而筑的闽北特色古民居建筑群沿梅溪、当溪串珠状散布于山间盆地,“溪-村”景观独具特色,是研究闽北地区传统山水村落的典型样本;村内建筑遗产类型丰富,祠堂、书院、寺庙、商铺、别业、码头等沿水系和传统街巷集中分布,所构筑的“古埠茶市”见证了“万里茶路第一站”的昔日繁华,是研究武夷岩茶文化和中外茶叶贸易史的重要基地。保护好下梅历史文化名村,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延续地方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下梅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层次和范围。核心保护范围分为梅溪东岸、梅溪西岸两部分,面积为4.63公顷,其中:梅溪东岸核心保护范围东至村北大屋、闺秀楼等古民居的东面山墙,西至兴梅路、祖师桥,南至西水别业、鸭巷、下陈巷古民居的南侧边界,北至景隆号茶庄、新街巷古民居、儒学正堂的北侧边界,面积为4.26公顷;梅溪西岸核心保护范围是以万寿宫为核心的百岁坊核心区域,东至百岁街,西至十组稻田,南至溪畔6号外墙,北至万寿宫前广场,面积为0.3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为核心保护范围之外,东至原小学南侧田间路,西至万寿宫西侧溪流,南至现有停车场南侧道路,北至兴梅路北侧民居北外墙,面积为30.98公顷。环境协调区范围为建设控制地带之外,东至规划干路,西至西侧规划村道,南至安置区内规划道路,北至北侧规划路及梅溪,面积为90.39公顷。

四、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指导下梅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要推进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逐步恢复村落原有风貌,传承发扬传统艺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乡土文化体验等特色产业,建立完善保护发展长效管理机制。对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五、南平市人民政府和武夷山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要求,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切实做好下梅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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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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