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九次
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7〕13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全面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是《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检验我省五年来造林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18年开展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查工作任务,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

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将作为我省森林覆盖率的法定依据,为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同时也是考核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约束性指标以及能否实现《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闽政〔201612号)提出的到2020年我省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6%目标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保障,确保如期圆满完成任务。

二、明确工作任务

我省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全省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分析森林资源消长动态,掌握变化规律,预测变化趋势,为制订我省林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以及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提供科学依据。主要清查工作是对全省按4×6公里网格布设的5059个地面固定样地进行实地复测(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省级样地数量见附件)。

根据国家林业局要求,此次清查工作以省级林业调查设计单位为主组建清查队伍。我省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由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负责组建队伍开展样地调查;设区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上下沟通、协调等工作;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配合调查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统一工作部署

我省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为201710月至20183月,主要任务是编制清查工作总体方案,制订操作细则,备好清查物资,组建调查队伍,开展技术培训等。第二阶段为外业调查阶段,时间为20184-9月,主要任务是完成5059个地面样地外业调查。省林业厅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并将外业调查资料上报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第三阶段为数据处理阶段,时间为201810-12月,主要任务是完成内业资料整理、数据统计分析和成果报告编制。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时间为20191月,主要任务是对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四、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省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由省林业厅牵头负责,省直有关单位要主动配合。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落实工作经费。森林资源清查工作覆盖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工作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责。除国家补助外,剩余资金由省级财政负责,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经费的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

(三)严把清查质量关。森林资源清查的质量直接影响调查成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各地要始终将质量摆在首位,组织精干力量,强化学习培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办法开展调查,如实、准确地查清我省森林资源的实际情况。林业部门要主动深入各地加强技术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地任务进展情况,认真查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抓好整改。要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扎实,调查质量优良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返工;对工作不落实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安全管理。森林资源清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外业调查多在野外开展,工作环境复杂,条件艰苦,危险性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附件:福建省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任务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124  

 

附件

福建省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任务表

                                                   单位:个 

地区

样地数量

南平市

1100

三明市

954

龙岩市

795

漳州市

527

厦门市

63

泉州市

453

莆田

156

福州市

463

宁德市

536

平潭综合实验区

12

全省合计

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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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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