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十三届
全国运动会福建省代表团的通知
闽政办〔2017〕9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体育局:
为加强对我省参加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决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第十三届全运会福建省代表团。代表团主要成员如下:
团 长:杨贤金(副省长)
常务副团长:王维川(省体育局局长)
副 团 长:赖碧涛(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忠和(省体育局副局长)
李 静(省体育局副局长)
唐佑明(省体育局副局长)
周耀龙(省体育局副巡视员)
秘 书 长:陈忠和(兼)
副 秘书长:周耀龙(兼)
马 宏(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王小飞(省体育局竞体处处长)
代表团下设综合协调部、竞赛统筹部、新闻宣传部、财务保障部、赛风赛纪监察部,由省体育局另行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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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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