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闽政办〔2017〕8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改善铁路沿线综合环境,展示清新福建良好形象,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铁路沿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福建省境内铁路沿线。

二、整治时间

20177月至201711月。

三、总体目标

坚持属地负责、上下联动、路地互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安全稳定为重点,通过“拆、清、绿、改、装、整、亮”等举措,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通过整治,达到“环境整洁、景观优美、面貌全新、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着力改善铁路沿线环境面貌和城乡环境,美化沿线城镇景观,展示地域文化特色,保障安全稳定,提升福建整体形象。

四、整治内容

(一)拆除乱搭乱建

1.城镇范围整治: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80米)内各类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包括:木质、砖木、砖混、钢筋水泥、钢架结构的建筑物,彩钢棚、塑料大棚、其他建(构)筑物,并进行绿化或复耕。对铁路沿线的各类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拆除,包括各种大型户外广告牌(单立柱、看板等)、屋顶广告牌、户外悬挂布幔、条幅广告、气球、户外墙体绘制广告等。督促铁路沿线建筑工地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

2.农村范围整治:重点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1000米)内不符合城乡规划、影响城乡整体景观风貌等各类违章建(构)筑、违章搭建、有碍观瞻的杂乱建筑(包括养殖所用简易鸡鸭棚、猪圈)和各类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督促铁路沿线建筑工地采取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砼硬化”。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工商局、铁办、通信管理局,南昌铁路局

(二)清理环境卫生

1.城镇范围整治: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除,对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进行清理;对道路两侧隔离带、绿化带以及空地的杂物进行清除,禁止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拆除露天暴露垃圾池。

2.农村范围整治:重点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1000米)内所涉区域进行整治,特别是卫生死角、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保持干干净净、清清爽爽。彻底清理暴露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拆除露天暴露垃圾池。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农业厅、铁办,南昌铁路局

(三)绿化沿线环境

1.城镇范围整治:一是布置绿化。因地制宜地将平地绿化、坡地绿化和垂直绿化与地形地貌密切结合,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多种途径提高绿化面积、密度和质量,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位;二是绿化种植。在黄土裸露的区域尽量实施绿化种植,提升景观效果。种植绿化要实施到建筑物或围栏根部,避免出现黄土裸露现象;三是补植清理。对缺苗、断档的要及时栽植补齐,提高绿化水平,避免出现绿化带漏空现象。对铁路沿线的死树、枯枝、杂草进行清理,同时对沿线的绿化进行科学的病虫害防治,区域内无明显病虫害现象。

2.农村范围整治:重点对铁路沿线所有能植绿的全部进行植绿。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等途径,扩大绿地面积,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位,要加强对铁路沿线园林绿化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铁路沿线林木资源,对缺苗、断档的要及时栽植补齐,提高绿化水平。对铁路沿线裸露地表的坟墓,能迁移的,迁移后恢复植被;其余的通过植树披绿方式进行整治。加强铁路沿线已毁山体的修复治理,尽快恢复山体自然景观。治理铁路沿线河道采砂,整治沿线河道环境。引导铁路沿线适宜地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基地)。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林业厅、住建厅、农业厅、民政厅、铁办,南昌铁路局

(四)改造破损道路、建筑

1.城镇范围整治:一是对铁路沿线所有道路进行整治,对破损的路面、路沿石、人行道、井盖及时修复,对道路防撞设施缺损及时补充完善。路面平整、井具井盖完好、行车舒适;排水系统完善、排水顺畅;道路两侧按标准设置绿化带。二是对铁路沿线破损的围栏(墙)进行全面修复。对改造后的围栏统一油漆涂装,对围墙实施统一粉刷,颜色与周边建筑相一致,在围栏(墙)周边种植植被进行绿化。居民住宅区、企事业单位的围墙可实施拆墙透绿。

2.农村范围整治:借鉴新农村“七改三网”建设内容,改造铁路沿线道路、供水、旱厕、房屋、沟渠、水塘、电网等环境。重点对破损道路、破旧建筑、水塘沟渠进行改造,确保全部改造到位。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水利厅、铁办、电力公司,南昌铁路局

(五)装饰建筑立面整治

1.城镇范围整治:对铁路沿线不协调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具体为:对老旧建筑屋顶,屋顶违建,破损陈旧建筑立面,凌乱空中缆线,一店多招,店招破损,破损的遮阳(雨)蓬,不规范设置的晾(晒)衣架、空调外机、排烟管道,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乱吊乱挂等乱象进行全面整治。

2.农村范围整治:重点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1000米)内陈旧、破损的建筑、厂房立面,结合各地不同的文化底蕴、建筑风格特色进行清洗、粉刷或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铁办,南昌铁路局

(六)整治铁路安全环境。对沿线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采砂取土、抽取地下水、开矿、爆破、排污排水、烧纸烧荒、放养牲畜、非法开荒、耕种农作物、开挖鱼塘、私自拓宽铁路道口或私设非法通道、截断和堵塞铁路排水系统,拆除或迁移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运营商杆塔构建物,整治加固安全保护区外的杆塔构建物;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路堑上的道路、公跨铁立交桥,道路经营企业未设置防止车辆以及其他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机动车辆或船舶超载、超限、超速通行上跨铁路公路桥梁、下穿铁路道路桥涵,干扰和封堵铁路货场,非法侵占铁路货场土地;在铁路桥(涵)下方及其附近的道路停放车辆、堆砂堆土、堆放可燃物等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公安厅、农业厅、交通运输厅、铁办,南昌铁路局

(七)亮化周边环境。对铁路沿线道路阴暗路段、路灯损坏路段全部进行维修亮化,对沿线大型建筑物或标志性建筑物和重点部门的建筑进行夜间景观照明亮化。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住建厅、铁办,南昌铁路局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全面排查(731日至831日)

各设区市组织召开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组织、协调和工作运作体系,确保工作落实。路地双方根据责任划分,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辖区范围可视区域内的周边环境,按照“环境整洁、景观优美、面貌全新、安全稳定”的目标即查即报、即查即改、边整边报,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汇总、及时上报,上报时要将整改的问题图片(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位置定位图、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县市区名称、地点、时间、问题类别)一并上报省宜居办。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全面清理(91日至1130日)

各设区市、省直相关单位按照全省整治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环境卫生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绿化景观改造、旧房道路改造、铁路安全环境改善、美化亮化提升等整治工作。各设区市、省直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要根据整治方案和要求,制定项目责任制和倒计时进度表,集中时间,突出重点,动员各方面的人力、物力、财力,全面推进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精细管理(121日至1215日)

各设区市、省直相关单位按照各自时间节点完成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后,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排查问题,搞好整改,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四)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216日至1231日)

省宜居办将分别组织检查组对各地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报检查结果。各设区市、省直相关单位要巩固、完善、保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督查机制。

六、措施保障

(一)组织领导。省宜居办将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今年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各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设区市、南昌铁路局要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整治工作作为阶段性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摆上重要位置,迅速向党委政府、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二)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铁路栅栏(围墙)以外整治责任主体为沿线各设区市政府;铁路栅栏(围墙)以内整治责任主体为南昌铁路局。省住建厅牵头会同相关省直单位负责督促指导各设区市沿线综合环境整治工作,省直各相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做好对市、县(区)指导工作。路地双方要建立“双段长”责任制,在城区内铁路沿线每1公里设置、在城区外铁路沿线每5公里设置铁路运营单位和地方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各1名,将责任分解铁路运营单位和乡镇(街道)。

(三)调度协调。省宜居办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并向省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以工作简报形式定期向地方政府、省直单位和南昌铁路局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按阶段目标有序推进整治工作。各设区市宜居办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主要通报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整治中好的经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整理后于每月月底前报省宜居办。

(四)督查问责。省宜居办组织成员对各市、县(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设区市也要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在辖区内的铁路工务等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对任务完成、日常管理、材料上报等进行综合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对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问责。

(五)资金保障。整治经费按照权属进行保障。整治责任属于地方的由设区市、县(市、区)政府保障,整治责任属于铁路的由南昌铁路局保障。省财政厅负责保障省专项整治办公室相关工作经费,所需资金从年初预算安排省宜居环境建设项目相关经费中统筹安排。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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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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