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
省政府令第149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14年7月25日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2014年7月2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
《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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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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