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州市
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安置小区及公共服务
配套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14〕225号
省海洋渔业厅:
你厅《关于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安置小区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闽海渔〔2014〕134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修改后的《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安置小区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见附件1),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东面的百胜围垦区内63734平方米海域,填海用于百胜旧村改造安置区、超市、停车场以及滨海公园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2)。请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该海域使用权出让及海域使用权登记发证等相关工作。
附件:1.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安置小区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2.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安置小区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4日
附件1
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安置小区
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出让宗海基本情况
(一)出让海域位置
本项目用海位于福建省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中部海域。
(二)出让海域现状
本项目宗海范围内为废弃的围垦养殖区,现没有设置海域使用权。
(三)出让海域面积
出让海域面积为63734平方米(6.3734公顷)。
(四)出让海域使用权限
该宗海域使用权出让只含海域使用权出让,不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后,须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供地手续,换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二、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用途:用于百胜旧村改造安置区、超市及停车场以及滨海公园等新农村建设。
出让海域面积63734平方米,均为填海。其中百胜旧村改造安置区用地面积36112平方米,超市及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0911平方米,滨海公园用地面积为167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1700平方米内。
63734平方米海域由竞得人自行填海造地形成陆域。
三、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为50年,自海域使用权登记之日起算。
四、出让方式
本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方式为拍卖。
五、出让价款
(一)本项目出让价款由海域使用权评估价、海域使用论证及环评费组成。
(二)本项目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379.55万元。其中海域使用权评估价为人民币338.05万元(标准海域使用金为286.803万元);海域使用论证和环评费用41.5万元。拍卖过程中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不设保留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溢价部分(成交价扣除标准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论证、环评费用)按省:市:县3:3:4比例分成。
(三)竞买保证金人民币 75万元。
六、出让金支付方式
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出让价款(扣除竞买保证金),否则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七、出让组织形式
本项目海域使用权出让工作由福州市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主持并负责出让具体工作。
八、竞买人条件
(一)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满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在竞得后必须承诺以下几点,并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体现该承诺条款:
1.在填海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16711平方米的用地用于建设滨海公园,地点位于该宗海域南部。
2.该宗海域范围外东侧及北侧位置出资建设一条约570米的安全防范的内堤坝,自取得海域使用权之日起,2年内建设完工。
3.应捐赠人民币壹千万元给百胜村民委员会用于建设百胜文体中心建筑及广场。在《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入百胜村民委员会的指定账户。
4.以上三条若有一条未能满足,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九、合同签订安排
本项目由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与竞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金缴付凭证、论证、环评等相关材料到省海洋与渔业厅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等相关手续。
附件2
福州市连江县晓澳镇百胜村安置小区
及公共服务配套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WGS-84坐标系,L0=120°)
拐点编号 纬 度 经 度 1 119°39′17.927″ 2 26°14′32.559″ 119°39′26.519″ 3 26°14′35.428″ 119°39′31.054″ 4 26°14′46.683″ 119°39′22.244″ 单元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填海 1-2-3-4-1 6.3734 宗海 6.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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