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南靖县
书洋镇塔下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7〕152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南靖县书洋镇塔下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漳政〔2016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南靖县书洋镇塔下村保护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南靖县书洋镇塔下村是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和中国传统村落,为典型的客家聚居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构筑于“两山夹水、铁扇关门”山川形胜中的太极状村落格局保存完整,围绕“厅堂-院落”两级中心进行群体组合的土楼依山面水择台而筑,是客家血缘伦理关系和聚族而居传统文化的见证,也是研究福建土楼历史演变和大型夯土民居建筑建造技术的极好实例。村中以德远堂、石龙旗等为代表的历史遗存和以“春祭”“作大福”为代表的传统习俗,烙记了客家文化对中原文化的固守与承袭,为研究中原文化嬗变和汉族南迁史提供了丰富的佐证素材。保护好塔下历史文化名村,对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延续地方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塔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层次和范围。核心保护范围以德远堂、土楼水街建筑群、大坝土楼群为核心,东至德远堂风水林,西至崩山头岽山的山脚,南至南山楼、顺源楼、源昌楼山墙南部10米处,北至子规亭以北70米处,面积为14.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核心保护范围之外,一重山视线范围之内,即北至子规亭以北70米处(此处与核心保护范围重合),东至尖峰笔山山脚梯田外廓处,西至崩山头岽山脚梯田外廓处,南至新村南部尖峰笔山支脉的山脊,面积为104.8公顷;环境协调区为建设控制地带之外,二重山视线范围之内,即北至塔下行政村北部两溪交界处,东至尖峰笔山的山脊,西至崩山头岽山的山脊,南至村界,面积为568.5公顷。

四、严格实施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是指导塔下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发展和管理的法定依据。对保护范围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用地和建设项目,要按照规划要求逐步调整。保护范围内的修缮改造、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保护规划》要求进行。除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其造型、体量、色彩等要与所处的环境相协调。

五、漳州市人民政府和南靖县人民政府要完善地方管理办法,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切实做好塔下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工作,并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保护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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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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