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安区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7〕14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晋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榕政综〔2017〕6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从宦溪镇、寿山乡分别调出7.9657公顷、1.0605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并全部调剂给新店镇使用。请你市按规定相应修改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成果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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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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