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补清源山锡兰侨民
墓地、土坑村古建筑群为第八批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批复
闽政文〔2016〕417号
省文化厅:
你厅《关于增补清源山锡兰侨民墓地和土坑村古建筑群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闽文〔2016〕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座落于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的清源山锡兰侨民墓地和座落于泉州市泉港区后龙镇的土坑村古建筑群增补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请你厅会同泉州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附件:福建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和保护范围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5日
附件
福建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补名单和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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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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