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支持
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加快开发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16〕168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加快开发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文〔2012241号)下发以来,漳州古雷石化基地的开发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该基地被列入国务院批复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总体发展规划得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批复,基本实现了整岛搬迁,配套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初具成效,一批重大石化项目落地建设、建成投产。

为进一步加快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开发建设,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继续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加快开发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执行期限的政策措施,延长5年有效期,即从2017年至2021年继续实施;其他政策措施,国家和我省已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请省直有关部门会同漳州市政府做好协调服务、加强要素保障,加大重大项目引进和建设力度,同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尽早实现规划目标,努力将古雷建设成为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石化基地。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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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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