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的通知
闽政办〔2016〕1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是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通报情况,反映问题,共商解决企业和职工生产生活中热点难点问题的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密切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和互动,及时解决深化改革中企业和职工遇到的具体利益问题,推动工会组织更好地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经商省总工会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县级以上政府和总工会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一年举行一次会议,若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过商议可临时举行。每次联席会议由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出席会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这一制度延伸到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联席会议筹备工作由工会和政府共同承担,工会负责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准备好联席会议内容,提出建议和对策;政府负责协调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确定参加会议人员。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有关各方要认真抓好落实。
二、着力提升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质量。每次联席会议议题要相对集中,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扣紧企业所需、职工所盼、政府所能,突出主题深入研究,实实在在为基层和广大职工办实事。要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采纳基层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一些因客观因素制约、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做好宣传解释,切实增强议定事项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及时回应改革发展中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关切。
三、认真抓好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政府办公厅(室)和总工会要共同抓好会议制度、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每次联席会议要报告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重视扩大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的社会影响。根据联席会议内容需要,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劳动模范和一线职工代表参加会议,并邀请各主流媒体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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