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更名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的批复

闽政文〔2016〕298号

省教育厅、三明市人民政府:

省教育厅《关于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的请示》(闽教综〔201623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为优化全省医学院校布局,加快基层医学人才培养,经研究,同意将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望你们加强对该校的指导和支持,为学校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学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增强内生动力,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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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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