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省干线纵四线长泰草洋至
枧头段公路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16〕270号
长泰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国省干线纵四线长泰草洋至枧头段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泰政〔2016〕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长泰县境内农用地58.5721公顷(其中耕地10.6838公顷)、未利用地3.33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长泰县枋洋镇赤岭村水田3.4695公顷、旱地0.0072公顷、园地7.1876公顷、林地2.6207公顷、其他农用地0.6958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06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3754公顷、水利设施用地0.0163公顷、其他土地0.3186公顷、未利用土地0.7217公顷,科山村水田2.7506公顷、园地0.1262公顷、林地1.0472公顷、其他农用地1.03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70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55公顷、其他土地0.5922公顷、未利用土地0.2054公顷,内枋村园地1.4932公顷、林地5.74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93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28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931公顷、其他土地0.0347公顷、未利用土地0.1825公顷,尚吉村水田0.012公顷、园地2.1781公顷、林地15.3232公顷、其他农用地0.367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6741公顷、其他土地0.0139公顷,演柄村水田2.8075公顷、园地3.903公顷、林地1.3578公顷、其他农用地3.4804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38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92公顷、其他土地0.7435公顷、未利用土地0.5247公顷,枋洋村水田1.5979公顷、旱地0.0391公顷、园地0.5727公顷、林地0.1408公顷、其他农用地0.515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9.3972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国省干线纵四线长泰草洋至枧头段公路建设用地。
二、长泰县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长泰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及供地的具体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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