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关于建立110报警与社会
救助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福建省110报警与社会救助
服务联合行动各部门主要职责任务》的通知

闽政办〔1998〕73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关于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方案》、《福建省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联合行动各部门主要职责任务》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已经列入省委、省政府199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严格督察机制,落实各部门职责任务,确保社会联动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实施,兑现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的承诺。实施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五月五日

福建省关于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完成省委、省政府已确定的“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这一为民办实事项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110社会服务联合行动(简称社会联动),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是一项事关千家万户的社会公益事业,是关系政府形象和党群关系的“民心工程”。做好这一项工作,是实践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需要,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针,把这一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龙头工程”,为民服务的“形象工程”,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骨干工程”来对待,采取切实措施,把这一实事办好,努力为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使我省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1998年,在进一步完善各市、县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的基础上,以市、县的城区和城郊为主要服务范围,初步形成以110报警系统为龙头,各职能部门作为联动单位并给予及时配合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

  三、实施步骤

  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5月份前为部署准备阶段,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开会,制定各联动单位守则,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制定社会联动工作方案,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部署;各地、市、县、各部门结合实际作出相应的具体部署,组成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和设施,设立与公安110联系的值班电话,建立和充实救助服务队伍,确定并公开对社会的承诺,完善各项制度,为正式启动社会联动机制做好充分准备。

  6至9月份为启动运作阶段。6月1日起,各市、县社会联动机制正式启动运作崐,各地各部门认真督促落实,切实兑现承诺。适当时候召开一次现场会,以进一步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四季度为检查提高阶段,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方面进行检查,各地各部门抓好整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

  四、联动守则

  110报警服务台是社会联动的指挥调度中心。政府赋予110在处置社会救助时行使先期处置权、指挥调度权和执行监督权。因此,为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保证各项救助责任落到实处,各联动单位必须共同遵守以下原则:一是服从原则。有关单位接到110通知后,应迅速派人赶到现场处置,不得推诿或拒绝。二是协调原则。涉及到几个部门的救助事项,110报警服务台在报告当地政府的同时,可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置,有关部门应给予密切配合。三是反馈原则。有关单位接到110转达的群众求助事项,在处理结束后应予以反馈。四是报告原则。联动工作运行情况和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或有关领导。五是监督原则。各联动单位应主动接受当地政府的监督,政府亦可授权当地文明办、监察局或公安机关对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六是责任原则。对工作不落实、推诿扯皮、处置不力或不及时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可建议党委、政府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该办实事项目主办单位:省公安厅、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协办单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邮电管理局、省建委、省水利水电厅、省交通厅、省劳动厅、省电力局、省工商局、省环保局、宣传部、团省委。省直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

  各地、市、县要成立由党政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加强对社会联动工作的领导。宁德行署、各市政府要确定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省政府办公厅并抄送省公安厅。各地政府要把这一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一是研究部署。要及时召开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制定实施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和实施时间要求。二是落实经费。各市、县政府要支持和帮助筹集社会联动工作经费,按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对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和巡警出警装备的投入。涉及救助服务的有关经费开支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三是协调指导。要建立协调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检查考评。要建立社会联动工作责任制和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将社会联动工作列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岗位责任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经常组织检查和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措施,对本系统实施社会联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并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市、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社会联动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联动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公开为民服务承诺,各司其责,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兑现承诺,取信于民。

  公安机关是社会联动的主导部门,要高标准、严要求,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建设,改进勤务运作方式,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各种预案,强化内部联动,保证各个工作环节有序、高效运作。要大力加强接处警队伍建设,加强教育训练,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对于群众的各类报警求助,严格做到“四有四必”,不能降低标准。要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协作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改进工作的措施,确保社会联动顺利开展。

 

福建省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联合行动各部门主要职责任务

  根据《福建省关于建立110报警与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制定各联动部门主要职责任务。

  (一)公安部门

  110报警服务台要建成统一、集中、高效、权威的指挥系统。要有24小时全天候坚守岗位的高素质的指挥力量,坚持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做到“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要有科技含量高、通讯畅通的110、119、122三网合一的报警服务系统,并具有求助电话显示主叫号码、所在位置、自动录音录时等功能;金融系统、重点单位的技术防范系统,要并入110报警服务网络;建立以巡警、消防、交警、刑警为主要出警力量,各警种配合的配套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人员、车辆、武器、通讯四到位,昼夜值班备勤,闻警即动,保证接警后城区5分钟内,城郊迅速到达现场处置各种警情;要建立一套完整规范、与社会各部门联动的运行程序和报警、接警、出警、处警制度,保证工作环节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要与社会联动部门建立定期的联席会制度,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协同动作,搞好配合,扎扎实实地为民排忧解难,以一流工作水平和良好服务态度,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卫生部门

  要建立120与110联动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昼夜服务。应配有急诊抢救医务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急救所需的医疗设备和药品,应急救护车应有醒目的120标志,接到120急救呼叫或110转来的急救呼叫后,立即赶往现场抢救;各医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伤病患者从院前抢救、院内急救包括检查、取药、住院、手术等优先安排。对急、危、重伤病患者,实行先抢救治疗,后办手续或边抢救边办手续的制度。

  (三)工商部门

  要建立“96315”消费者投诉服务台,接到消费者投诉或110电话通知后,应在承诺的服务时间内,赶到现场,并做出妥善处理。要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缺斤短两、掺杂使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维护好市场经营秩序,及时处理市场内欺行霸市等不良行为。做到“三必”、“四快”、“五个一样”。即有诉必接、有假必打、有难必帮;受理快、出动快、调处快、移送快;不论商品价值大小一样认真,不论本地外地投诉一样热情,不论工作日休假日一样出动,不论关系亲疏一样受理,不论消费者、经营者一样保护。

  (四)邮电部门

  在各邮电局的180服务台或通信值班室内安装联动受理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并保持与110报警服务台热线联系。对邮电业务方面的群众投诉以及110转达的有关投诉,按规定及时办理。要增加公用电话的数量,合理布局,所有的电话均免费提供呼叫110报警服务。加强对110报警系统设备的维护。各交换设备维护部门,应执行每天对110中继人工拨测一遍的规定,并作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认真按110报警台的要求做好报警主叫电话号码及名址的查询工作。对技术条件许可的110报警服务台,提供主叫信息资料自动显示服务。各线路设备维护部门,应定期到110报警台和各联动单位的值班室,进行线路和终端设备的现场巡回检查。110报警台和各联动单位的联络通信设备故障按重要用户故障处理,确保通信畅通。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机关搞好110报警服务台的技术建设,统一开通全省供电、供水对外服务特呼号码,对联动单位通信提供技术服务。

  (五)建设部门

  供水、供气部门应设立群众投诉和抢修应急电话,建立与110联动值班室,组建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要建立应急预案并公布于众,接受监督;对群众要求解决的漏水、漏气、爆气等问题,应及时派员赶到现场处置。

  城建监察部门应设立投诉电话,对因违章建筑及建房而引起的纠纷投诉,对严重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建筑工地污染的投诉,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察看,做到及时处理,平息事态,化解矛盾。

  市政部门应设立投诉电话,对涉及城市市政设施问题的投诉,应认真处置,及时解决,并在2天内答复投诉人。

  (六)电力部门

  应设立群众投诉和抢修应急电话,建立与110联动值班室。要组建应急抢修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接到群众要求解决的供电问题和报修求助电话或110的通知后,按规定时限赶赴现场处置。

  (七)民政部门

  要设立群众联系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建立与110联动值班室。接收公安机关送来的收容人员,负责收容人员的审查、管理和遣送;妥善处理弃婴、精神病人(不含武疯子、政治疯子、花疯子)、聋哑人、残疾人、流浪崐乞讨人员等;对群众反映上述人员在社会流落的情况,应及时派出人员,予以收容;对其他联动单位解救、抢救、拾遗的妇女、儿童、精神病人、残疾、痴呆或孤独无援的老人,应及时接收处置。

  (八)交通部门

  要设立群众投诉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与110保持联系。接到抢险任务时应尽快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对群众投诉、举报出租车、长途客车乱收费、拒载、甩客等问题,应及时查处。

  (九)环保部门

  要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电话,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与110保持联系。负责对有毒有害物质、粉尘、废水、噪音污染以及生态破坏等严重环保问题引发的举报投诉的处理。对群众的投诉,应限时赶赴现场,查看取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置。现场一时不能处置的,应在规定时间办结。对查处情况,应及时通报举报投诉人。

  (十)劳动部门

  要设立群众投诉举报电话,设立24小时联系电话,与110保持联系。负责处理劳动纠纷,特别是因劳动纠纷引发的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突发事件。对群众举报、投诉涉及上述问题的,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置,在现场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十一)共青团

  建立青年志愿者与110联动制度,有关系统和社区要组织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和机构建设,根据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开设服务项目,设立联系电话。

  (十二)新闻部门

  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部门要把握好宣传舆论导向,舍得拿出版面、时段,对在打击犯罪、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及时予以报道。要宣传110的拨打方法,让群众了解110的服务范围和“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承诺,以及有关联动部门的职责和承诺。宣传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的重要意义,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使我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十三)财政部门

  积极支持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救助体系的建设,帮助筹集必要的建设经费,确保已安排的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扫一扫手机阅读

    信息来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