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性谋同志在全省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农民负担的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整顿农村电价、加强农村电价管理、保持农村电价的合理水平,是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针对当前我省农村电价中存在的问题,省委、省政府最近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对全省县以下乡村和城镇的电价开展治理整顿工作。为此,省物委、监察厅、水利水电厅、电力工业局、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整顿我省农村电价的意见》,对全省整顿农村电价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这是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大举措,也是当前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的一个实际行动。今天,省政府召开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是为了强调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的重要性,对这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电力事业发展迅速,全省乡镇和行政村用电普及面达100%,户通电率达98.8%,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的物质文化生活, 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农村电价是农村电力建设事业发展中群众极为关心的问题。农村电价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电力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成效。省委、省政府历来对农村电价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早在1991年,省政府就部署了农村电价整顿工作,部分地区的党委、政府和物价、电力、水电等部门十分重视,花大力气进行整顿,加强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但相当一部分地区措施还不够有力、成效不明显,电价水平偏高,据初步调查,以火力电源为主的地区,电价大部分都在每千瓦时1.00元以上,有的甚至高达每千瓦时2.50元、3.00元。农村电价基本上是城市居民生活电价的3倍左右,是城镇居民生活电价的1.5~3倍。
农村电价水平偏高,除了购电价格高、线路长、线损高等客观原因外,主要是农村电价管理混乱,表现在:供电设施落后,管理混乱,电表计量不准确,导致线损过高;电力企业和一些乡镇电管站人员膨胀,以电养人现象严重;价外收费和摊派现象普遍存在。价外收费多达十几种,一些乡镇、村的公共开支加在电价上,不少县、乡政府和村委会把提高电价作为聚财手段;电费层层承包,供电环节多,供电单位经营管理薄弱,导致供电成本费用高;农村最终供电价格大部分无人管理,“权力电”、“关系电”、“人情电”、福利电”、“拳头电”以及偷漏电等现象屡禁不止;农村电工素质低、管理混乱,用电收费制度不健全,电价无人监督等。
农村电价既高且乱的局面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一是农村电价管理中存在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引起农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和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二是给群众造成沉重负担,影响农村经济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了因电价太高,农民用不起,又回到“煤油灯时代”的现象,三是影响农村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由于农村电价管理中的混乱,使一些供电设施改造资金被层层蚕食,农村供电设施长期得不到改造,进而导致线损加大电价升高,而电价升高又制约农民用电量的增长,电力的发展也受到制约,如此恶性循环必将影响农村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从政治、经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农村电价秩序,加强农村电价管理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它当作为民办实事,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开展农村电价整顿工作造成目前农村电价混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综合治理整顿:
第一,加大农村电价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要把农村电价整顿好,必须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整顿农村电价、加强农村电价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农村电价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家喻户晓,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发动群众和用户对农村用电管理和电价进行监督,以保证农村电价政策的顺利实施。
第二,切实加强农村电价管理,规范农村电价行为。农村电价管理要体现有利于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民生活;有利于电力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有利于规范农村电价行为。各级物价部门作为农村电价的主管部门,应会同电力、水电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电价的管理,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审定各个销售环节的电价。作价办法要科学合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核定价格。
要坚决取消各种违法和不合理的价外收费和摊派,决不允许把提高农村电价作为聚财的手段。
第三,改革农村供电体制,加强企业管理,减少不合理的供电环节和费用。严禁实行乡(镇)、村或电工电费承包制。目前,由省电网、县电网直供的,不得改为转售。对直供的区域,供电单位要通过建立乡镇电管站来解决电费回收问题。应取消村一级供电销售环节,建立以县级管理为主,乡镇管理为基础的农村供用电管理体系。要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管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额成本,实行供电量与工资总额挂钩等办法,加强对电力企业人员进入的控制,防止以电养人。
第四,加强对农村电工队伍的整顿和管理。农村电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电价的执行,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农村电工队伍管理混乱的状况。应取消村级电工建制,农村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实行资格认定、持证上岗,电工应由乡镇电管站统一负责管理。
第五,要加强对农村电价的监督检查。为了保证对整顿后各地电价水平的调控和监督,各级政府和物价部门要按照省里《整顿意见》的规定,认真做好农村电价的公布工作,对不按规定期限、规定程序上报公布的价格均应作为违价行为处理;要加强对农村用电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村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方便群众监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村电价的监督检查力度,凡违反规定的,应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应予以公开曝光。姷诹忧康缤模纳乒┑缟枋压叩线损降下来。农村电网的状况是决定农村电价水平的重要因素的一个方面,各级政府应把农村电网的整改纳入工作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整改步伐。要努力推行一户一表制,提高电表的计量准确度,电力、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电表的校验,安装和监督检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顿工作见成效整顿农村电价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大、难度高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顿工作见成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齐抓共管。整顿农村电价工作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整治,才能奏效。从这几年我省的实践经验来看,领导重视是整顿农村电价的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把这次整顿农村电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整顿农村电价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农村电价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物委、水电、电力、纪检、监察、减负办、经贸委、农办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各地、市、县(区)也应相应成立领导小组;乡镇也要成立农村电管站或领导小组,村委会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农村电价的管理工作。
要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都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村电价整顿和管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并严格考核制度。形成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哪一级、哪一个部门出现问题,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对这次农村电价整顿工作,省里已制定了比较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方案,各地应按照省里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抓紧抓好,要坚决防止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的情况出现,更不允许走过场。各地要在年底前对农村电价的整顿情况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省、地将于年底组织检查组分赴各地对阶段性的整顿成果进行验收,明年第一季度,省里将组织专门检查力量进行检查,届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要作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讲求实效,确保实现整顿工作目标。对这次农村电价整顿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们要努力工作,讲求实效,确保实现这次整顿工作的目标。要通过整顿,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供电体制和电价管理体制,规范农村电价行为;整顿工作要和农村电价管理的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使农村电价的规范管理能够长久地坚持下去;要把整顿工作和治理农村“三乱”结合起来,把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通过整顿,目前管理薄弱的地区,要把过高的电价降到合理的水平,管理较好的地区,也要巩固成果,保证电价水平基本稳定。
同志们,整顿农村电价,加强农村电价管理是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件大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只要我们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共同努力,这项工作一定能取得成效,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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