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1〕107号
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六月一日
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2001年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2001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2001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坚持标本兼 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 负担工作为重点,坚持不懈抓好减轻企业负担、治理学校乱收费、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以及狠刹违规发放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工作。在抓好专项治理的同时,继续搞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建立“纠—评—建”相互促进的行风建设机制,上下联动,形成规模效应, 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
要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医疗机构的购药行为。以福州市(联合省属医疗机构)以及其它8个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组织药品招标采购活动,县级医疗机构纳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采取以县为单位参与设区的市招标采购活动和向所在设区的市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跟标的方式采购药品。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规范的招标购程序,确定统一、科学、通用性强的评标体系和工作程序,提高规模效益,确保药品质量,防止片面追求低价位和中标购药与实际用药相脱离。要加强对药品招标行为的监督,对招标采购活动中以招标为名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行安排药品交易以及巧立名目乱收费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要进一步规范集中招标采购药品的价格行为,按照降价好处由医院和患者分享、将大部分利益让给患者的原则,完善招标采购的价格政策。要抓紧探索在不增加社会医药费用总体负担的情况下,完善医疗补偿机制,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为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创造条件。二是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巩固取缔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的工作成果,保证不出现反弹。要坚决查处无证照、证照不全及其它违法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清理整顿零售药店批发药品行为和违法药品广告。要严格依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换发证照,加快GMP、GSP认证工作,淘汰落后的生产经营企业。三是整顿医药价格秩序,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要继续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落实药品价格明码标价制度。要按照《全国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规范》调整全省医疗技术服务收费项目和服务内容,继续降低医疗设备检查收费标准,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要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测,开展医疗服务、药品价格专 项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实施医疗体制改革,加强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 和制度建设。县以上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 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保证医院药品收支结余全部上缴卫生行政部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病人住院费用、门诊费用一日清单制”。要积极推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深化医疗机构内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要全面清理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开展整顿医疗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加强对一次性 输液(输血、注射)器临床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五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以正在全国开展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重点查处顶风开办非法药品集贸市场、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制售假劣药品、生产使用假劣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输血)、违反国家药品价格 政策、医药商业贿赂、刊播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违纪违法行为,还要严厉查处与违法违纪 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违法违纪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着力抓好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地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除按规定征收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外,不得再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摊派,防止将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收费项目。不准强制农民接受经营性服务、向农民强制收费或搭车收费。不得将改革后取消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对经清理后保留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做到项目公开、标准公开、范围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未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一项制度、八个禁止”的规定,把提留统筹费严格控制在1995年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且不超过19 97年预算额。二是进一步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专项审计、统筹费归乡镇经营站代 管、收取提留统筹费使用统一专用票据等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抓好村务公开,特 别是村级财务公开,取消村组招待费开支,加强民主监督。三是集中治理农村征订报刊乱摊 派问题。按照《关于禁止向农村和农民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的通知》精神,除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有关部门可以下达少数几份特定党报党刊的征订任务外,其他任何地方、部门均不准以任何形式下达其他报刊的征订任务。省里将公布可以下达适度适量征订任务的报刊目录。要运用组织措施和经济手段,从省直机关抓起,切断利益驱动的源头,建立新的报刊出版发行体制。对于报刊征订中发生的摊派行为、与利益挂钩行为要坚决处理并予以曝光。省直各部门要在报刊专项治理中起带头作用。四是在巩固治理整顿农村电价成果的基础上,继续纠正农村用电超标准收费和农村电网改造搭车收费现象。五是全面清理、坚决取消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要继续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案件上报纪律。凡因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不到位而引发严重事件和死人恶性案件或隐瞒不报和上报不及时、查处不得力的,要追究县( 市)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省有关部门将研究制定《减轻农民负担“ 一票否决”实施办法》,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票否决”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大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的力度。
今年重点要抓好治理农村中小学的乱收费工作。一是要巩固历年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的成果,认真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实行学生自 费统一着装”、“中小学及其教职人员一律不准推销、代办学生保险”的规定,严格掌握为 学生配备必须的学习用书的种类和数量,严格核定中小学教材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二是要规范收费项目。今年农村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得高于2000年。在国家和省级贫困地区农村 中小学实行“一费制”,农村小学每学年每生不得超过120元、初中每学年每生不得超过230元,凡是超过的要降下来,未达到最高限额标准的不得提高,并一律采用普通黑白版课本。未试行“一费制”的农村中小学,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杂费、借读费和必须由学校统一订购的必须的学习用书(有寄宿制的初中经省物价部门批准可合理收取住宿费)外,设区的市及其以下政府或部门制定的标准一律取消,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一切形式的教学辅导材料。不准以“建校费”、“教育基金”、偿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达标欠款以及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等名目向学生收费。严禁对中小学校搞各种摊派 或“搭车”收费,禁止以各种名目强迫学生参加保险。禁止向中小学下达规定之外的报刊征订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再由学校出面为其代收任何其他费用。三是要严格管理。要制定“择校生”的招收办法和收费标准,加强“借读生”、“ 择校生”工作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要严格遵守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不得向“择校生”收取建校费或赞助费,不准挤压计划内招生指标,变相扩大“择校生”人数。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要强化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加强中小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积极推行银行代收、票款分离的做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并建立学校经费收支的保障机制,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稳定。农村中小学校要推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取消农村小学业务招待费开支,提高有限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不准违反国家和省级政府规定另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变相搞“双轨”收费,2001 年每生收费标准不得超过2000年。
(四)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和治理公路与水上“三乱”的工作。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在三个方面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重点清理整顿涉及乡镇企业的收费、集资和摊派。要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6月30日前要公布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同时抓紧制定定向乡镇企业收取费用和乡镇企业承担费用监督管理办法。二是推行收费公示制度。省有关部门要编制完成涉及企业的收费目录,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三是继续抓好重点部门和重点项目的专项治理。加强对公安、交通、工商、建设、水利、环保、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在收费项目的审批、费用收缴及使用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规范电力 、铁道、电信等垄断行业的经营服务收费行为,严禁利用市场准入、准销、准用等手段封锁 市场并向企业乱收费,严禁职能部门将应该向企业提供的服务转移到中介机构并提高收费标准。禁止向企业下达规定以外的报刊征订任务,禁止以各种名目要企业捐赠和赞助。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要在进一步巩固国道、省道基本无“三乱”成果,切实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的同时,继续深入治理县乡公路“三乱”,力争今年内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已基本实现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厦门、三明、漳州市,要巩 固成果,防止反弹;其他市要加大治理力度,6月底前,实现辖区内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并向省政府申报,省政府将组织检查组进行考核验收。要针对有的地方收费站设置过密、收费期限不明确,以及个别地方擅自承包等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清理整顿,凡违规 设置、过多过密的站(点)要坚决撤除,收费期限过长的要坚决纠正。要严把设站的审批关,坚决不开口子,任何地区和部门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设立新的检查站(点)。要严格规范上路执法人员的行为,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问题。治理水上“三乱”方面,下半年重点对水上检查站、收费站(点)的设置和多种检查收费行为进行清理和规范,坚决查处“三乱”问题。
(五)坚决狠刹违规发放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的不正之风。
要把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收受代币购物券(卡)与制止党和国家机关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专项工作结合起来。凡收受代币购物券(卡)的,必须按规定上交,逾期不交者,以收受礼金论处。纠风部门要配合人民银行严肃处理几个屡禁不止的典型,确保明年的元旦、春节前后不再出现反弹,还要会同经贸委和人民银行等部门抓紧调研,采取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坚决把不正之风刹住。
(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根据中央纪委、国务院纠风办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要在省政府确定的24个纠风重点部门中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重点是卫生、海关、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5个部门和所属单位。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把纠风专项治理、廉政勤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等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把涉农、涉企的收费问题,纳入部门和行业民主评议行风的内容。各部门和行业 要突出重点,着重解决在行风方面存在的一、二个突出问题,切实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抓落实的主要措施
(一)突出重点,带动面上工作。
从纠风总体任务上讲,要突出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和减轻农民负担这两项工作,务必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力求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就每一个纠风专项治理来说,也要突出抓重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坚决遏制药品购销中的暗箱操作等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重点治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和向农村、农民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的问题。要通过加强监督、严肃纪律,落 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党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把重点 放在减轻乡镇企业负担和编制涉企收费目录上。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要抓好各种 公路收费站点的清理和规范,力争今年实现全省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
(二)着力治本,强化源头治理。
要切实加大治本力度,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对策。要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入手,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弄清“风从哪里来”,然后对症下药,堵塞漏洞,杜绝“风源”。要重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教育、企业、公路各种乱收费问题,要在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和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的同时,坚持改革收费办法,实行收费公开、公示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减少内部利益驱动的因素,铲除乱收费存在的土壤和条件。
(三)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开展。
对工作抓得好、行业作风正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同时,对搞不正之风的反面典型,要坚决查处,并适时予以曝光。要继续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共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深入有效地开展纠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促进任务落实。
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将在全省开展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情况和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落实药品销售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专项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将继续开展全省性的检查和抽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将以乡镇企业为重点进行全省范围的大检查。督促检查要增加透明度,对查出的问题能公开的就公开,取得群众的参与和支持。要把督促检查同采取组织措施结合起来,对那些不落实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经过督促检查仍然不改的,要追究当事者与领导的责任,有的要严格予以组织处理。
(五)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纠风工作要坚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层层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同志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风气负总责,各个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牵头单位要牵好头,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纠风工作和行业作风建设负总责,把行业作风建设与部门的业务工作和行业管理结合起来,把纠风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结合起来,协调开展,整体推进,不断引向深入。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和组织协调,使纠风专项治理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统一认识,协调动作,形成合力,按照纠风专项治理的目标和要求抓好落实。要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加强纠风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力求在理论上提出新的见解、工作上提出新的思路、政策上提出新的办法,努力把纠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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