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1998年
农业生产目标责任制指标任务的通知
闽政办〔1998〕12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199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推进新一轮创业的重要一年,也是实施“九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农业生产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我省农村经济持续、
稳定、协调发展,现将1998年农业生产目标责任制主要指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市)要按照农业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尽快将指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办法,确保省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省直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定指标任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加强指导和协调,促进责任目标的实现。1998年农业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容。年终依据省统计局、农调队确认的数据,组织有关部门逐级进行考评,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对没完成任务、弄虚作假的予以批评直至处罚。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八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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