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省长在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的报告(节选)

1998年的工作任务

  199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重要一年,也是新一届省政府的届首年。政府工作总的思路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 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省委六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稳中求进,再创新业,继续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闽港闽台经贸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发展科技教育和各项社会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安排好群众生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增长1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100亿元,增长17%;
    ——商品零售价格涨幅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6%以内;
    ——外贸进出口总额226亿美元,增长15.9%,其中出口130亿美元,增长13%;实际利用外资40亿美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增长11.4%;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因素均增长6%左右;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左右;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实现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必须继续贯彻稳中求进的方针,把握全局,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总的发展势头较好,但对农业形势的估计不能过于乐观,要保持更加清醒的头脑,不可因农业形势稍有好 转而放松农业,不可因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产值比重有所下降而否定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可因其他方面经济工作任务繁重而忽视农业,思想不可有任何麻痹,工作不可有半点放松,投入不可有丝毫减少。

  在坚持“增粮增收保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基础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推进小康建设。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 中央关于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粮食收购政策,按照中央部署,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进一步落 实粮食生产“三稳定”(稳定耕地面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增加粮食总产)、“三不变 ”(粮食增产目标不变、粮食定购任务不变、扶持粮食政策不变)政策。加强旱片改造治理和 中低产田改造,扩大旱育稀植面积和抛秧面积,重点抓好商品粮基地县和粮食自给工程 县的粮食生产,力争粮食总产量增加12万吨。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培 育一个基础产业(粮食)、两个支柱产业(林产、水产)和九个主导产品(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禽畜等),重点扶持100个省级龙头企业。

  加快科教兴农步伐,推广实用先进技术,实施“种子工程”,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继续抓好五大防御体系、“四江一溪”(闽江、晋江、九龙江、汀江和木兰溪)防洪工程和县市城区防洪加固工程的建设,加强农业水土 保持和农业生态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发展奔小康成果,继续做好薄弱地区、难点地区的脱贫致富工作,做到决心不动摇,力度不减小,标准不降低,政策不改变,投入不减少。 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有效保护 农民的合法权益,重视解决农副产品流通中的问题,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乡镇企业要在发展中调整和提高,推进经营方式和组织制度的创新,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壮大实力。

  (二)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要着眼于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三改一加强”的方针,修订并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规划。要加快企业集团组建步伐,对省里选定的首批36 户重点企业要按《公司法》的规范进行改制,制定好改造和发展的规划,落实好有关扶持政 策措施。要加快“放小”的步伐,放小是手段,搞活才是目的。采取地方负责、分类指导的办法,总结推广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 、出售等多种形式,一厂一策,放开搞活小企业。要把国有企业改革同加强管理 、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各项政策,为企业的改革发 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开发,重点抓好列入国家及省级重点技改的项目。要鼓励多种所有制的联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的各项政策,抓好 福州、厦门、三明、南平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要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养老保险要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要达到80%,三资企业中方职工参保面争取达到6 0%,养老保险基金到位率达到75%以上。大力推进厦门、莆田国家级医疗保险改革试点。失业保险要在扩大覆盖面、完善资金筹集和调整使用方向上下功夫。加快探索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继续做好分离企业办社会的工作,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加快 流通体制改革步伐,大力开拓市场。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实施机构改革,防止机构人员膨胀。

  (三)大力拓展外经贸工作。充分认识东南亚金融风波对我省出口和利用外资的影响,采取相应措施,促进外经贸工作稳定发展。鼓励外贸企业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和资产重组,发展规模经营,扩大一般贸易出口。大力 支持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加出口。充分运用保税区政策,努力增加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保税区 出口。调整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培育发展新的、技术含量较高的、有特色的出口生 产基地和大宗拳头商品。要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重点引进综合商社、跨国公司和大财团投资我省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和基础 设施项目,推动一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上马,促进已投产项目扩大增资。鼓励外商采取多种方式更多地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或嫁接改造。要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项目和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内外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设备,免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吸引外商来我省投资高新技术项目。

  努力办好“9.8”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 国内旅游交易会、中国体育用品博览会和福州国际招商月等招商活动,争取多出成果。要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设施,简化审批环节,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要把保障外商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增强对外商的吸引力。综合整治对外劳务输出经营秩序,积极扩大对外劳务输出。认真贯彻全省境外企业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对外投资的宏观监控制度,切实办好境外企业,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健康发展。

  (四)切实加强闽台、闽港经贸合作与交流。要发挥我省对台的独特优势,按照“积极主动、发挥优势、互补互利 、共同发展”的方针,加快建立闽台产业分工与合作体系,加强闽台经贸合作与交流。大力吸引台商投资,重点做好大财团、大客户的沟通、联络工作和以台引外工作,对能够带动相关产业优化、发展的大项目 ,要倾斜支持,个案审批。不断拓宽台商投资领域,逐步推进商业零售、金融保险、旅游等 第三产业与台商的合作。要努力办好台商投资区和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鼓 励现有台资企业增资扩建。充分发挥福州、厦门保税区的功能,利用直航试点的有利条件,建立对台贸易商品集散中心。积极探索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的新路子,在沿海口岸设立闽台互市贸易市场。

  加强直航试点船务公司的揽货工作,拓宽货物的渠道和来源,提高营运效益。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鼓励台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法规,在项目审批、通关验放、证件办理、资金配套、投诉协调工作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扩大闽台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教育、学术等方面的交流。

  要抓住香港回归和澳门即将回归的有利时机,不断提高闽港澳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在继续 鼓励和吸引更多的港澳同胞来闽投资,举办公益事业的基础上,通过他们的牵线搭桥,引进更多的资金、技术和项目。要充分发挥闽港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的作用,精心筛选和推荐一批项目,推进闽港合作和以港引外、以港引台工作,争取引进台湾大企业和欧美日跨国公司投资有新突破。

  (五)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认真贯彻实施我省已经出台的关于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总体方案以及扶持支柱 、重点产业中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若干优惠政策。在结构调整中要突出抓好培育支柱、重点产业,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对“5+2”支柱和重点产业,分别由省委、省政 府领导分工联系,省计委综合协调,专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支柱重点产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总体方案,细化规划,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单位、企业和项目业主。

  对支柱、重点产业中首批列入重点扶持的36家重点企业(集团),要把规划目标细化为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协调和检查,同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并筛选确定第二批重点扶持的企业名单。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加强对政策实施的跟踪反馈,积极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加快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大力发展高市场容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开发潜在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要根据各地的优势和特点,在结构调整中优化区域布局,加强山海协作,组织和支持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联合兼并和资产流动重组,使地区之间产业分工效益和规模效益有明显提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筹备召开山海协作工作会议。

  (六)集中力量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今年是“九五”重点建设计划确定的建设项目较多的一年,初步安排基建大中型和部分限上技改项目40个,重点前期工作35个,集中力量 抓好10个“重中之重”项目,即:“一路”(福泉高速公路)、“一桥”(厦门海沧大 桥)、“一港”(厦门东渡港三期工程)、“一铁”(梅坎铁路)、“两水”(湄洲湾南岸供水工程和福州“三水”工程)、“两电”(华能福州电厂二期 扩建工程和棉花滩水电站)、“两厂”(福建炼化公司扩建和东南汽车项目)的建设。切实加 大农业基础设施特别是水利设施的投入。努力增加对科技、教育 和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投入,抓好革命历史纪念馆等一批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和 指挥协调,多方筹措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努力吸引外商投资,打好重点建设攻坚战。

  要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全面实行投资项目业主责任制和资本金制度,大力推行招投标制度和工程监理制,强化投资责任风险机制,加强“工期、概算、质量”三大控制管理,搞好重点建设资金调度,深入开展重点建设立功竞赛活动,确保重点建设的顺利完成。

  (七)认真做好财政金融工作。继续贯彻适度从紧的财政货币政策,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金融运行稳定。要充分认识今年财政收支工作的艰巨性,增强保全局、保稳定的自觉性。
  财政工作要增收和节支并重,加大财源的培植力度,强化税收征管,严厉打击各种偷、抗、骗税行为,制止税收流失,努力保持财政收入与经济增长相适应,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省级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要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 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控制行政性财政支出的过快增长。继续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拓展财政投融资功能。强化财政监督,依法治税理财,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加强对预算收支、预算外资金、财政周转金等各项财政财务的管理。要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支出机制,优化支出结构,认真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财力可能的关系,区分轻重缓急,集中财力保重点。要促进财政困难县加快发展,增强实力,实现财政收支扎实平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发展社会审计,加大执法力度,维护财政经济秩序。

  要认真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盘活信贷资产存量,支持农业、国有企业改革、外贸出口、重点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产品有市场、有销路、有效益、讲信誉的 非公有经济的发展。继续深化金融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调控监管体系;培育和发展资本市场,适当扩大直接融资;拓展闽港台金融合作,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继续办好福建兴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快地方金融机构建设步伐。依法加强金融监管,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依法查处金融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社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

  强化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建立金融机构贷款目标分级管理责任制,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建立金融风险监控预警系统,降低信贷不良资产比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八)积极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科技工作要围绕扶植支柱产业、重点产业,着力抓好一批科技攻关项目,开发一批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设福、厦等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档次。抓紧实施科教兴林、科教兴海以及国民经济信息化等十大科技工程。教育工作要确保“两基”目标的实现,加快厦大、福大“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切实办好集美大学和福建医科大学莆田分校,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师范教育和师资队伍的培养,努力稳定教师队伍。文化工作要继续抓好基层文化和基础文化设施建设,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卫生工作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实施“123健康工程”规划,进一步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医院病床位建设和卫生人才尤其是临床一线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体育工作要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快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竞技水平,认真办好第十一届省运会,备战全国九运会。计划生育工作要继续坚持“三不变”、落实“三 为主”、推行“三结合”,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和服务网络建设,重点抓 好农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促进后进地区的转化,提高整体水平。环保工作要根据总量控制的要求,继续抓好四大重点治理工程,限期治理污染严重的企业,认真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土地管理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加强土地执法力度,切实盘活土地存量,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发展民族、民政等各项社会事业。

  (九)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坚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 、无党派人士的联系,重视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联 等群众团体对政府工作民主参与的制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虚心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要按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部署和政府行政需要,加快地方法规起草,制订一批政府规章,推进依法治省的进程。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保证政令畅通。全面实施行政 处罚法,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抓好以“三五”普法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切实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坚持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走私、偷私渡行为,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落实责任制,努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认真开展双拥工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十)努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关心和安排好农村贫困户和灾区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多渠道增加投入,帮助贫困地区搞好经营开发,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生活条件和生产条件。层层建立挂钩扶贫脱贫责任制,坚持扶贫到村到户,优先扶持特困村和特困户。完善社会扶贫捐赠制度,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要努力做好困难企业职工的解困和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里关于帮困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帮困和再就业工作的正常机制,促进帮困和再就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试点城市要进一步健全再就业服务机构,搞好转岗转业技能培训,广辟分流渠道,尽快接收下岗职工。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的社会保险措施,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要建立和完善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做好准备的基础上,筹备召开全省社会保障制 度改革和再就业工作会议。注意关心和安排好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不断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继续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搞好城市建设和住宅建设,增加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的居住、卫生、交通、文化、教育等条件,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丰富市场供应,在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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