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设立
泉三高速公路南安西(仑苍)收费站的函
闽政办函〔2014〕120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泉三高速公路南安至安溪连接线设置收费站的请示》(闽交财〔2014〕23号)悉。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在泉三高速公路南安至安溪连接线仑苍互通式立交处(南安市仑苍镇大宇村)设立南安西(仑苍)通行费收费站。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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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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