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1999年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的通知

闽政〔1999〕35号

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利用外资工作,促进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进展,经研究,确定下列15个项目为1999年省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各有关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这些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一、漳州后石电厂一期工程
    二、湄洲湾火电厂一期工程
    三、厦门海沧PTA工程
    四、中华映管福州公司显示管项目
    五、柯达(厦门)感光项目
    六、和顺(福建)氨纶项目
    七、莆田佳通轮胎项目
    八、福州宗根纺织项目
    九、厦门正新橡胶项目
    十、厦门太古飞机维修二期工程
   十一、厦门明达塑胶工业园
    十二、厦门DELL电脑
    十三、厦门海沧港区一期工程
    十四、青州闽江大桥及机场专用路
    十五、福州金山大桥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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