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来文

国家内贸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屠宰管理联合执法严厉查处抗拒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行为的通知 近期以来,各地私屠滥宰事件又有增加,一些违法人员暴力抗拒、阻碍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发生,甚至出现有组织围攻殴打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通知要求: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屠宰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抗拒、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各级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配合屠宰行政执法,维护正常执法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不受侵害。要建立经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制度。特别是在重大节日期间要进行集中执法检查。各地要在国庆节、元旦期间对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和打击。(6月14日,内贸局联发消费字[1999]第13号)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对申请用地的建设项目进行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 凡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且未经国家计委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均须经国家计委重新确认。(6月15日,国土资厅发[1999]63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使用管理。凡根据国发[1992]66号《通知》的精神,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基金的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的规定,将其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使用计划拨付。各级财政要加强对该项基金的管理,并监督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本通知下发后,已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地区,其征收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低下来;省以下出台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一律取消;未出台或已取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地区,如需开征或恢复征收,必须报请国务院审批。(6月17日,财综字[1999]96号)

教育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关于委托地方政府负责教育部部属高校人员赴港澳台地区和邀请港澳台地区人士来访审批工作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决定自1999年7月1日起,将教育部部属44所高校(其中有厦门大学)人员赴港澳台地区和邀请港澳台地区人士来访的审批工作委托给高校所在地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一、高校现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赴港澳台地区仍由教育部审批;组织在读学生团组赴台湾地区进行交流活动由教育部审批。其他人员赴港澳台地区(含延期人员)的审批工作委托给高校所在地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现任副校级领导干部由所在地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抄报教育部备案。二、高校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及副省级以上人员赴港澳台地区,直接通过高校所在地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并抄报教育部备案。三、高校接收港澳台地区人士来内地(祖国大陆)就读事宜按有关规定办理。四、高校邀请港澳台地区的高级公务人员、政要人物、知名人士或背景复杂及敏感人物,由高校所在地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并抄报教育部备案。五、高校派遣人员赴港澳台地区和邀请港澳台地区人士来访事宜由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径报所在地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外办或台办审批。(6月22日,教外港[1999]46号)

科技部、教育部、江苏省政府定于1999年9月25日至27日在苏州会议展览中心举办“’99中国苏州科技成果交易会”。(6月15日,苏政发[1999]55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福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设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福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隶属于广州证券监管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的经营机构、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监管范围的违法、违规案件,调解证券期货业务纠纷和争议,以及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其它职责。行政级别为副局级。(6月18日,证监人教字[1999]55号)

信息产业部关于组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及其地区公司有关情况的函 信息产业部正在组织将原中国电信在全国各地的移动通信业务分离出来,组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将在各省(区、市)设立移动通信公司并实行垂直管理。省(区、市)移动通信公司比照副局级单位管理,党的关系在地方。各省(区、市)的移动通信分离工作现正由邮电管理局抓紧组织实施,将于7月底前全部完成。(6月24日,信部政[1999]556号)

信息产业部关于启用全国统一的政府热线电话号码“12345”的通知 为方便群众与政府沟通,经国务院领导批示同意,开办政府热线统一启用“12345”号码。请当地政论责成当地电信企业个体落实此项工作。对已启用其他短号码开通政府热线的应尽快调整到“12345”上来。今后未经信息产业部的批准,各地电信企业不得擅自启用任何短号码。各地开设政府热线电话的组网方式,应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与当地电信部门协商确定适宜可行的组网方式。拨打政府热线的费用,一律按现行本地电话通话费标准收取。(6月25日,信部电[1999]566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交通部关于对出口外贸煤炭免征港口建设费适当调整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自1999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01年3月31日24时(装船时间)止,对通过营口、秦皇岛、天津、青岛、日照、连云港、京塘港等7港(简称秦皇岛等7港)的出口外贸煤炭,免征港口建设费;内贸煤炭港口建设费标准由现行每吨5元降低到3元。二、将秦皇岛等7港出口外贸煤炭装船费由现行每吨18.7元降低到13元。为适当弥补降低出口外贸煤炭装船费后港口企业减少的收入,将秦皇岛等7港内贸煤炭装船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吨提高2元。三、取消秦皇岛港对出口外贸煤炭加收的每吨1^6元的装车费。四、为便于清算,1999年4月1日至7月9日出口外贸煤炭已缴付的港口建设费,由国家煤炭工业局和秦皇岛等7港港务局共同核实出口外贸煤炭数量和实际已上缴的港口建设费金额后,报交通部、财政部审核。经财政部、交通部批准后,由各征收港口直接全额返还给各出口煤炭企业。在此期间,进出秦皇岛等7港的内贸煤炭数量和实际应上缴的港口建设费金额,由7港上报交通部,经交通部核实后报财政部批准,由各征收港口直接转作调整的内贸装卸费。1999年4月1日至7月9日,出口外贸煤炭装船费差价和秦皇岛港对出口外贸煤炭加收的每吨1^6元的装车费,由秦皇岛等7港直接与煤炭出口企业清算。五、由交通部具体负责督促秦皇岛等7港与煤炭出口企业的清算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截留、挪用应返还煤炭出口企业的资金。六、以上收费调整的适用范围为秦皇岛等7港。本通知自1999年7月10日起执行。(6月30日,计价格[1999]757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铁道部关于对出口外贸煤炭免征大秦铁路等四线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一、1999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01年3月31日24时止承运,凡经大秦线(韩家岭站——柳村南站)、京原线(石景山南站——原平站)、丰沙大线(丰台站——沙河站——大同站)、京秦线段甲岭至秦皇岛段等四线(以下简称大秦四线)运输的出口外贸煤炭,按核收煤炭特殊运价的运价里程,免征铁路建设基金。二、1999年4月1日零时起至7月9日24时止承运,经过大秦四线运输的出口外贸煤炭已征的铁路建设基金,由国家煤炭工业局按铁路货票记载,逐一核实各出口煤炭企业实际支付的经大秦四线运输的铁路建设基金,报铁道部、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根据核实的数额扣除3%的水利建设基金后,一次性拨给国家煤炭工业局。三、1999年7月10日零时至2001年3月31日承运,经大秦四线运输,发往港口,托运人证明为出口煤炭,收货人为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和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的出口外贸煤炭,免征铁路建设基金。四、国家煤炭工业局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杜绝擅自扩大免征范围、造成铁路建设基金流失的行为。煤炭进出口企业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除补交铁路建设基金外,要坚决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直至取消其进出口资格。本通知自1999年7月10日起执行。(6月30日,计价格[1999]758号)

国家内贸局等9个部门决定联合主办第四届全国烹饪技术比赛。凡国有、集团、“三资”、个体、私营企(事)业单位从事中式烹调、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的员工,不分年
龄、技术等级,均可报名参赛。全国比赛于今年10—11月份分别举行。奖励:获得全国比赛各工种第一名的选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全国比赛总成绩前30名的选手,由比赛组委会授予“第四届全国烹饪技术比赛最佳厨师(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称号。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技师资格证书。获得全国比赛总成绩第31—100名的选手,由比赛组委会授予“第四届全国烹饪技术比赛优秀厨师(面点师、餐厅服务员)”称号。比赛设立团体奖。按分数比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第四届全国烹饪技术比赛金、银、铜奖或比赛优胜奖,颁发奖杯。(6月21日,内贸局联发服务字[1999]第14号)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铝业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给国家经贸委的批复:中国铝业集团公司是国家在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铝、镁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直属的21个铝、镁工业企业,2个商贸公司、4个相关勘察设计单位、1个科研单位。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集团公司组建后与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脱钩。(6月28日,国函[1999]66号)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给国家经贸委的批复: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是国家在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铜、铅、锌、镍、银等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直属的35个铜、铅、锌、镍、银等工业企业,1个商贸公司,7个相关勘察设计单位,10个科研单位。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集团公司组建后与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脱钩。(6月28日,国函[1999]67号)

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给国家经贸委的批复: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是国家在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稀有稀土金属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直属的35个稀有稀土金属工业企业、1个商贸公司、3个相关勘察设计单位、9个科研单位。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集团公司组建后与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脱钩。(6月28日,国函[1999]68号)

国务院令,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国货币制度,提高人民币的防伪性能,现决定: 责成中国人民银行自1999年10月1日起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有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5角和1角八种面额。第五套人民币与现行人民币的比率为一比一,即第五套人民币1元和现行人民币1元等值,其余类推。第五套人民币发行后,与现行人民币混合流通,具有同等的货币职能。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其中任何一种人民币。(6月30日,国务院令第2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出,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原设置在各地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以下简称“三检”机构)合并,组建为设置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分为直属局和分支局 ,是负责所辖区域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行政执法单位;实行垂直管理的体制,即直属局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直接领导,分支局隶属于所在区域的直属局。职能调整:(一)将原“三检”机构承担的职能合并,由新组建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承担。(二)强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执法监督职能,切实加强对涉及健康、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以及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重要对象的监管工具。(三)进一步简化口岸通道检疫申报手续和作业程序。重点对来自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和应检物品进行有效监管;对来自非疫区的人员、交通工具和应检物品进行必要的抽查,不再采取批批检验检疫的做法。机构设置:全国共设置直属局35个(其中福建省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正厅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厅级)。(6月25日,国办发[1999]5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表彰奖励中国女子足球队的通报中国女子足球队是我国体育战线上的一支优秀队伍,长期以来,刻苦训练,锐意进取,在历次重大比赛中都获得了好的成绩,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中国女子足球队在第三届世界杯女子足球赛中,发扬为国争光、不畏强手、团结协作、顽强拼搏的精神,荣获亚军,为祖国赢得了荣誉,受到全国人民的称赞。为此,国务院决定对中国女子足球队给予表彰并予奖励。(国办发[1999]61号)

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为鼓励外商投资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自1999年1月1日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关于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执行。(7月2日,国发[1999]1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海南省人民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对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试点方案》,全面清理、加快处置积压房地产,减少金融资产损失,切实改善经济环境。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积压房地产计划,全面清理本地区积压房地产,力争在较短时期内使积压房地产数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各地人民政府要认真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理顺住宅成本构成,切实降低住宅价格。各地可将积压商品住宅转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政策性安置住房,并执行相应的政策;也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实行限价销售。凡按要求实行限价销售的积压商品住宅,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销售环节所涉及的营业税、契税等税收以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降价销售积压商品住宅还贷的国有或国有控股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可减免其逾期贷款罚息。积压房地产数量大的城市,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和新建房地产项目,避免形成新的积压。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要对全国房地产贷款进行全面清理,制定相应的贷款回收计划,通过采取追索债务,拍卖抵债房地产等措施,加快回收信贷资金,盘活金融资产,改善金融资产质量。(7月14日,国办发[1999]62号)

国家经贸委、国土资源部关于对钨业生产经营秩序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清理整顿的范围:对目前所有从事钨矿开采、冶炼、加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经清查,对无采矿许可证的钨矿开采企业和未经国务院有色金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冶炼、加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坚决取缔。对虽持有采矿许可证的钨矿开采企业和虽经国务院有色金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冶炼、加工企业,但不符合国发[1991]5号文件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大、产品质量差、技术装备落后的企业,限期停产整顿;半年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关闭停止生产。清理整顿经营秩序。核准允许继续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矿山开发规划区、生产经营范围组织生产,不准将生产经营权以承包、租赁等任何形式转让给集体、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国家对钨精矿、低度钨、钨酸、仲钨酸铵、钨酸钠、钨粉、钨铁、三氧化钨、碳化钨、兰钨的收购和销售实行统一管理,由国务院有色金属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定收购单位,严禁自由买卖。凡从事钨品经营活动,必须向国务院有色金属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并经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经清查,凡未经国务院有色金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立即停止其一切钨品经营活动。任何钨矿、冶炼、加工企业和流通领域的收购销售单位一律不得从个体工商户、无证开采企业收购钨砂。对所有在建的钨产品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未经国务院有色金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和虽经批准但属重复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7月7日,国经贸产业[1999]636号)

煤炭行业关井压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关井压产期间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和年检工作的通知一、对停产整顿的煤矿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要依法严格审查。对应予取缔和关闭的各类小煤矿不得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外,凡只有采矿许可证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要全部停产整顿。要严格按照颁证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崐为不具备颁证条件的煤矿擅自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的,要依法追究发证机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认真搞好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顿(期限不超过二个月),情节严重的要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并予以关闭。(1)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特种作业工种操作资格证不齐全、不合法或过期的;(2)超层、越深、越界开采的;(3)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小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4)回采率达不到要求的;(5)对生态环境有严重破坏的;(6)自检表中虚报、瞒报及漏报现象严重的;(7)伪造、转让或冒用他人煤炭生产许可证的;(8)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4、对拒绝年检的或经年检不合格,而又不按期整顿或整顿后仍达不到颁证条件的,要依法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予以关闭。三、保留的各类煤矿必须确保安全生产。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安全检查。(7月13日,关井办字[1999]第28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为支持我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今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经重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均可自愿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申请,证监会依法按程序审批,成熟一家,批准一家。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条件:(一)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二)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三)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四)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五)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六)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7月14日,证监发行字[1999]83号)

国家统计局公布《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是指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外方控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他国外组织驻华机构等(以下简称涉外机构)进行的社会调查活动;国内调查机构接受境外的组织、个人及涉外机构的委托、资助或以其他形式合作进行的各种社会调查活动。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境内的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他国外组织驻华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社会调查活动。需要调查的,应当通过国内具有涉外社会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不具有涉外社会调查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委托调查。涉外社会调查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相重复。进行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不得以政府统计机构和政府统计人员的名义进行调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获取国家秘密,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进行欺诈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损害他人的利益;对在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中知悉的被调查者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本办法自1999年8月15日起施行。(7月16日,国家统计局令第3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近岸海域赤潮预防与管理的通知要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向海洋中超标排放。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前要进行处理。新增设的排污口,要远离水产养殖区和海洋生物资源丰富的海域。要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尤其是要加强对容易受到赤潮危害的海水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控制养殖废水的排放,防止海水养殖自身污染。要加强对近海赤潮的监视、监测。对近岸海域、海水养殖区、赤潮多发区,要增加监测频次、站点以及与赤潮相关的监测项目。加强对赤潮毒素检测以及海产品的管理。有些赤潮生物含有生物毒素,可能会对海洋鱼类和贝类等造成污染。请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赤潮发生海域的海洋水产品的检测和监管,以确保食用安全。加强赤潮灾后评估工作。在赤潮发生时和消失后,应及时对赤潮造成的损失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估。(7月20日,国海环发[1999]353号)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批准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通知为控制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现批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12941—91《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同时废止。(7月20日,环发[1999]16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通知 从1999年8月5日起至《森林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之前,继续冻结各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冻结期间,确实需要征占用林地的,要按照国发明电[1998]8号《通知》的要求以及国家林业局的有关具体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发明电[1998]8号《通知》精神,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或越权批准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7月30日,国办发明电[19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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