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省管经营性企业和企业集团不再办理
会议报批手续的通知

闽政办〔2002〕37号


省计委、经贸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管经营性企业和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政企分开的要求,改革政府审批、审核制度,经研究决定,省管经营性企业和企业集团召开会议(涉及请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所辖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除外),不再向省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申请办理会议审批手续。各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安排会议,并遵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实行自我约束,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国有资产监管原则及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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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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