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2001年全省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01〕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公安厅《2001年福建省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七日 

2001年福建省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实施方案
 (省公安厅  二○○一年二月一日)  

  一、指导思想

  今年要在总结以往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两手抓,进一步加强公路巡逻民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不断推出道路交通管理业务改革,建立和完善三警联动接处警机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严格公正执法和科学管理交通水平,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保卫、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为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公路交通环境和治安环境,为实现从去年起用三年时间把全省三纵两横5条国道和高速公路建成平安大道,基本建立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动态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机制的目标继续努力。

  二、创建范围 

  (一)319国道福建段(厦门市集美大桥——龙岩市长汀县与江西瑞金县交界处),全长367公里,途经3市7县(市、区)。

  (二)福厦漳高速公路(福州市秀宅——漳州市坂头),全长274.5公里,途经5市19县(市 、区);罗宁高速公路(宁德市蕉城区——罗源县),全长33公里;漳龙高速公路(龙岩 段),全长25公里。

  (三)104国道福建段(福州市五里亭——福鼎汾水关),全长325.4公里,途经2 市8县(市、区)。

  (四)324国道福建段(福州市后坂——诏安汾水关),全长470公里,途经5市20县(市、区)。

  (五)三明、南平在原有选择的道路上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六)各市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在重要省、县道上选择一定路段开展创建活动。

  三、工作目标  

    (一)319国道福建段在2001年10月31日前达到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执法公正文明、警务保障有力、人民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

     1、交通安全畅通
  (1)车辆各行其道,机动车严重违章(不按道行驶、弯道超车、强行超车和争道行驶)控制在8%以下。摩托车戴头盔率达90%以上。

  (2)严禁禁行车辆通行和酒后开车,基本杜绝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和不具备上路行驶车辆及柴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

  (3)基本杜绝严重超载(超载人数为核定载人数20%以上,超载货物为核定载质量30% 以上)现象。

  (4)无马路违章、占路摊点和打场晒粮现象,道路畅通无阻。

  (5)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标线齐全,符合国标(GB5768-1999)。施工路段标志明显,导流、分流有序。

  (6)交通堵塞能及时发现,有效疏导。不发生因施工、交通事故、恶劣气候等引发的交通堵塞(车辆排队长达3公里)。因洪水或塌方发生的道路中断影响通行的,能及时有效疏导。

  (7)122事故报警点设置合理,接警及时,接警后5分钟内出警,按每公里1分钟速度迅速 赶达现场,现场处置能与急救、医疗、消防、清障快速联动。事故现场能确保部分车辆通行,发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的,能在30分钟内恢复通行。

  (8)做好事故防范工作,对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易发时间底数清楚,有对策。创建期间交通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2000年同期下降10%以上,不发 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率达70%以上。

  (9)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广泛,公路沿线普遍开展建立交通安全村、厂、校活动,创建率达80%以上,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涉及村民的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不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

  (10)建立完善客运联系户制度,沿线客运单位(专业户)普遍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驾驶员全部签订不超载、超速和疲劳开车的保证书,确保客运安全。

    2、治安秩序良好
  (1)防范控制措施严密,形成路上巡、车上打、站上查、沿线挖,点、线、面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对路上、车上的抢劫犯罪起到有力的防范作用。

  (2)建立公路巡警队、派出所、刑警队协作配合机制,职责明确,接警、处警、案件移交等不发生推诿扯皮现象。公路巡警能够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先期处置;派出所强化沿线人口管理,有效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能够及时受理、处理治安案件;刑警队对发生的车匪路霸等刑事案件能够及时立案、迅速侦查。对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案件,各市公安局能建立健全督办制度。涉车、涉路治安案件下降20%以上。

  (3)加强沿线日常治安管理,路边店、修理厂点、加油站、旅馆等行业场所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活动。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和手续 ,禁止违法、违章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无爆炸、泄漏事故。

  (4)治安卡点、报警点布局合理,标识清晰醒目,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并保持功能正常。有条件的地方在交通要道和治安卡口设置电视监控装置。

  (5)对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阻断交通的治安事件,能够做到及时发现、上报,快速、妥善处置。

  (6)公路沿线村镇普遍建立群防群治等治安防范责任制,群众治安防范意识明显提高,普遍会报警,能够积极参与巡逻守护,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村民无涉车、涉路违法犯罪行为。公路客运专业单位普遍建立治安防范制度,长途客运车辆有防范抢劫的报警、处置措施。

     3、执法公正文明
  (1)执勤民警熟悉交通、治安管理法规,严格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交通民警道路执勤执法规则》、《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等 有关执勤执法规定。

  (2)民警纪律严明,警容风纪严整,执勤规范,统一使用执勤执法规范用语,文明执勤执法。

  (3)不发生公路三乱和公安部严格禁止的五种违纪行为。执行处罚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警务保障有力
  (1)每30公里左右设置一个公路巡警中队,每个中队不少于10名民警。中队营房布局合理,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住宿用房和相应的五小工程设施,中队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内务规范。

  (2)交通、通讯工具、武器、警械等装备统一按总队印发的《全省国道沿线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岗亭)装备基本标准》(闽交警安  [2000 ]013号)要求配备。

  (3)民警政治、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经常化、制度化,逐步建立起半军事化管理机制。积极参加全省公路巡警中队业务训练比武活动。

  (4)沿线公路巡警中队值班、备勤等制度健全,文件资料完整有序,装备器材、文件档案管理规范,放置有序,武器、警械管理严密,使用规范。

  (5)建立科学、合理的勤务制度,管辖路段24小时不失控,快速、依法处置交通事故、治安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处理各类案件无错案。

  (6)沿线公安机关建立以110和122接报警系统为龙头、指挥统一、信息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

  5、人民群众满意
  (1)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活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巡逻车辆备有简易常用的便民服务工具和物品,中队队部、执勤点有完整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民警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积极为过往司乘人员和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受到广泛好评。

  (2)强化民警的宗旨观念、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不发生侵犯群众利益事件和耍特权、故意刁难、欺压群众等严重违纪案件。

  (3)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二)高速公路
  1、交通安全畅通

  (1)交通秩序方面:杜绝大小客车超载,基本杜绝货车严重超载(超核载30%以上);超速( 时速超过限速20公里,时速低于50公里)、不按规定超车、停车,停车不按规定设标志,灯光不全,不系安全带等违章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杜绝行人、非机动车和被禁止上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公路标志、标线齐全有效,施工路段按规定设置标志。

  (2)做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恶性事故的防范工作。每季度有辖区事故特点分析和防范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反违章防事故统一整治活动。创建期间,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一次10辆车以上的连续追尾事故,事故四项指数稳中有降。

  (3)建立查处交通事故快速联动机制,做到接出警快,现场勘查快,排除现场快。接警后3分钟内出警,以每分钟1.5公里的速度赶赴现场。重大以下事故现场在20分钟内勘查完毕 ,重大以上事故现场在30分钟内勘查完毕。现场施救视情与医院、消防、清障等单位同步联动 。

  (4)建立恶劣气候条件下有针对性的巡逻、接出处警等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完善的交通管理预案,提高在恶劣气候条件下保障交通安全的能力,建立会同高速公路公司封闭高速公路的工作预案制度。

  (5)各中队所在地的村庄和沿线重点村庄及该村的学校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校,村民、学生不损坏路边护栏和翻越护栏上高速公路,不发生影响高速公路上车辆正常行驶的行为,不发生村民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6)大队要建立辖区内上高速公路行驶客运车辆的台帐,每个中队要与一个客运车队(公司)开展共建活动。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驾车不违章。乘务员督促驾驶 员安全行车,共建车队(公司)不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交通事故。

  (7)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部门联系,大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常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知识水平,及时报道各阶段创建活动情况,要求每季度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有一篇报道。

  (8)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的联系,视工作需要建立协调制度,更好地维护高速公路的畅通、安全。

  2、治安秩序良好
  (1)加强公路沿线的治安管理,防范和打击车匪路霸。建立和完善以高速公路巡逻民警队为主体,以沿线公安机关为依托的治安防控网络,在处置突发事件、职责权限、案件管辖和移交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信息联通机制。

  (2)建立公路沿线群防群治的治安防范责任制,提高群众治安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治安法规。村民不发生涉路、涉车和哄抢事故车辆上的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能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3)加强沿线服务区日常治安管理。服务区内特种行业场所无敲诈勒索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各服务区治安秩序良好。

  (4)加强对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运输管理监督和查堵工作,严格审批手续,打击违法、违章运输以上三品的活动。

  3、执法公正文明
  (1)执勤民警熟悉交通、治安管理法律,严格执行有关执勤、执法规定,不发生乱扣、乱罚款行为。

  (2)事故处理民警要熟悉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和程序规定,使公开、公正处理交通事故制度化和规范化。

  (3)民警纪律严明,警容风纪严整,执法规范,统一使用执法规范用语,文明执勤,文明 执法。

  (4)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手续齐全,适用法律正确。

  4、警务保障有力
  (1)中队营房建设、装备按照《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队人员装备标准规定(试行)》( 公交管  [94]103号)执行。

  (2)中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民警政治、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经常化、制度化,强化民警的先期处置、盘查、检查、搜查、堵截、缉捕、押解等技能训练,提高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中队值班、备勤等制度健全,装备器材、文件档案保管严密规范,整齐有序。

  (4)建立科学、合理的勤务制度,管辖路段24小时不失控,快速、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先期处置治安、刑事案件。

  5、人民群众满意
  (1)积极开展争创人民满意交警队活动,做到有警必接,有险必救,有难必帮,有救必应。

  (2)认真落实各项利民、便民措施,民警职责上墙,公开办案、办事制度,公布办事指南 ,巡逻车、执勤点配备相应服务工具。

  (3)强化民警的宗旨观念、职业道德、服务意识,不发生侵犯群众利益事件和耍特权、故意刁难、欺压百姓的严重违纪案件。

  (4)群众对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民警队伍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104国道、324国道福建段
  324国道和104国道是我省重要的公路大动脉,其创建工作在巩固2000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必须达到下列新增目标。

  1、健全完善科学的勤务机制,合理部署警力,做到全天候有效控制路面,能在任何天气状况、任何时间内随时接警、快速出警、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置,在重点时 间、路段做到不间断巡逻与定点监控。

  2、沿线公路巡警中队民警的执勤执法全部达到规范、公正、文明。民警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在交通和治安管理、先期处置、实战技能、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达到上冈中队的水平。

  3、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对民警进行政治、业务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20天,日常训练制度化。开展岗位练兵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全线进行业务比武活动(具体方案另行下达)。重点抓好业务尖子的培养、选拔。

  4、规范交通安全村、厂、校建设,做到群防群治体制健全,措施有力,制度规范,活动深入。创建率达到100%。安全村、厂、校的村民、学生、职工知道创建活动的达95%以上,不发生重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5、全线交通、治安秩序良好,杜绝马路市场和违章占道现象,机动车严重违章控制在5% 以内,禁止柴三机载客,摩托车戴头盔率达95%以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比2000年同期下降10%以上,基本肃清车匪路霸,涉车、涉路治安案件下降30%以上。

  (四)其他市的创建路段可参照此标准和当地实际,制定目标,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在解决当地存在的影响交通、治安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显著成效。

  四、实施步骤  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和初建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深入调查交通、治安状况,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详细的创建活动方案,并报省公安厅创建办。319国道要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健全机构,配足警力,确保警力到位。二是强化岗前培训,提高执勤执法水平。三是制定制度,强化各警种协调联动机制,建立24小时公路巡逻体制。四是筹措资金,按标准要求配齐装备,完善报警点建设和交通标志标线及事故易发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争中队硬件建设达标。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从3月初开始至10月底,创建工作要按照公安部和省政府下达的总体创建目标,全面实施创建活动,9月底达到创建目标要求。10月份巩固提高,迎接检查。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10月20日前各地要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下旬省总队组织初查。11月初,省里组织对319国道、高速公路和104、324国道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评比工作除按考评标准进行外,还要根据平时的明查暗访情况和社会各界群众的反映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学结合。创建平安大道事关公安工作全局,事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是对新形势下道路交通、治安管理的新要求。今年是巩固提高的一年,任务艰巨,各地公安机关必须精心组织,严密实施,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及时研究解决创 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创建工作与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安部三项教育的主要精神相结合,与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相结合,与学习上冈经验相结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找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结合点,主动把创建活动置于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之下,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与配合。为保证创建工作有效地开展,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由陈由诚厅长任组长,傅镛副厅长、省交警总队姚义瑞总队长任副组长,省公安厅政治部、治安巡警总队、刑侦总队、交警总队有关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平安大道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在省交警总队设创建办公室,由交警总队朱孝忠副总队长任主任,江景舫处长任副主任。各地相应机构也要强化领导,努力工作,有所创新和提高。

  (三)配足警力,落实装备。319国道沿线每个中队警力增至10人以上,需组建新的中队另行确定。高速公路大队按省定编制人员全部到位。324和104国道中队、岗亭编制人员不变,以确保24小时巡逻制度的落实。各地公安机关要舍得投入,多方筹集资金,不断加强和改善装备,确保创建中队的装备到位。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地公安机关对创建平安大道活动负总责,交警部门是创建活动的主力军,其他警种也是重要力量,要多警种协同作战。要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层层分解创建工作目标,公安局长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支、大队第一把手要具体负责,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职责、定奖惩,严格检查考核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广泛宣传,督查到位。一要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广泛、持久开展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二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交警支、大、中队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三要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的督察监督,各级公安机关要有专门督导组,每月督导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和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信息快捷,奖惩分明。要加强创建活动的信息收集、传递与反馈工作。省公安厅创建办继续开办创建平安大道专刊,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和成功经验、做法及存在问 题、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创建期间,省公安厅将开展创建平安大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对创建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率高的中队和个人,将按公安部制定的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创建活动成绩显著的支队、县(市、区)公安局、交警支、大队予以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的,要给予批评,对违纪的严格按规定查处,并追究单位领导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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