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机关发文

    省政府决定 根据省政府组织对全省城市“八闽杯”竞赛活动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检查评比的结果,授予厦门、福州、泉州、龙岩(新罗区)、永安、武市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优胜城市”荣誉称号;授予南平、晋江、漳平、南安市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年”活动“进步奖”。(闽政[1997]文25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市长(专员)环保目标责任制1995-1996年度
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项目的表彰决定
一、授予厦门市、龙岩地区(现龙岩市)、三明市为“1995-1996年度市长(专员)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二、授予泉州市四镇建筑陶瓷烟尘综合整治、厦门市环境综合整治、福州市环境综合整治、莆田市鞋业“三苯”废气综合整治4个项目为“优秀项目奖”。(闽政[1997]文25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林业厅调整部分林业检查站的批复 同意将原上杭县石坪林业检查站移至上杭县吊钟岩(国道319线234公里),改称上杭县吊钟岩林业检查站;原仙游县社硎林业检查站移至仙游县游洋镇天马村(庄仙线14公里),改称仙游县天马林业检查站。(闽政[1997]文26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交通公路稽查站(岗)问题的批复 一、今年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治理公路“三乱”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目前尚不宜增设新的交通公路稽查站(岗)。二、在不增设新的站点的前提下,同意省交通厅提出的同线路移点和更名的要求,即原永定下洋交通公路稽查站移至岐岭,改称“永定县岐岭交通公路稽查站”;原邵武故县交通稽查站移至邵武车辆通行费收费处,改称“邵武市交通公路稽查岗”;原“石狮市宝盖交通公路稽查岗”更名为“石狮市灵秀交通公路稽查岗”。(闽政办[1997]172号)

    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原则同意开展福建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以及《福建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方案》。(闽政办[1997]162号)

    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动用2000万元省化肥价格风险基金专项用于补贴省级化肥等农资商品储备库建设。(闽政办[1997]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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