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1997〕211号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省农业厅《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九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199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动物 防疫法》的颁布标志着动物防疫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体现了党和国家 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我国养殖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客观要求。为了保证《动物防疫法》在我省得到贯彻实施,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深刻认识《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养殖业发展很快。目前,我国肉类、蛋类和 水产品的人均占有量已达到或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这对于保障城乡居民“菜篮 子”供应,改善人民食物结构,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 高,以致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国民经济进一步 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养殖业将有更 大的发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也显得越来越迫切和重要。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流通更趋频繁,参与动物和动物产品 的生产者、加工者及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病害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的机会 大为增加,给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的动物防疫跟不上社 会发展的需要,工作做不好,就会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一是对养殖业造成严 重危害,众所周知,两年前英国出现的疯牛病,今年台湾发生的口蹄疫,对英 国的畜牧业和台湾的养猪业造成了极为严重的破坏;二是造成动物产品出口贸 易的大幅度滑坡,甚至使动物产品不能进入国际市场;三是许多人兽共患病的 传播,使人民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动物防疫 工作不仅关系到经济的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各级政府 、各部门和从事动物及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要提高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 识,严格遵守和执行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
二、要认真开展“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活动。
各地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宣传《动物防疫法》,要把学习宣传《动物防疫法》列 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的实际,确定今年十二月份为“动物防疫法宣传月”,新闻单位要积 极给予配合支持。各地都要有领导、有组织地搞好这次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 要形成一定的声势,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展览等多种媒介,广泛地 进行宣传,使《动物防疫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畜牧兽医、内贸、工商、卫生、林业、水产、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宣传工作,把宣传工作与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动物防疫法》的顺利实施。
三、要打好防制牲畜口蹄疫冬春战役。
1996年度,防制牲畜口蹄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已提前三年达到全国总 指挥部下达的控制目标。但我省防制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当前正值生猪调运高峰和口蹄疫疫病易发季节,周边省市疫情复杂,疫情随时都有传入我省的可能 。为此,各地要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按照全国及我省十五次防制牲畜口 蹄疫指挥长会议的部署,切实做好牲畜口蹄疫的控制和扑灭工作,在今冬明春崐集中力量开展防制口蹄疫“战役”。具体措施:一是重点抓好疫苗免疫注射,加强对重疫区、规模区、城乡结合部、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城的预防注射工 作;二是加强流通领域管理的执法力度。根据《动物防疫法》的第二十六条规定“为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派人参加当地依法设立的现有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动物 防疫监督检查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坚决杜绝外来疫源传入。三是加强屠 宰检疫点的检疫和消毒,决不允许未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的肉品流入市场;四是做好疫情普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上报,并按照“ 早、快、严、小”的原则,采取“封、隔、消、处”的措施,就地扑灭疫情。 五是进一步强化防制牲畜口蹄疫指挥长负责制,各地要根据目标责任制的要求 ,认真检查、找出差距,保证完成目标任务。
四、要切实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各级政府要按照《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完善健全动物防疫 监督机构,尽快建立起一支与《动物防疫法》要求相适应的执法队伍。农牧部门要抓好执法队伍的培训。一方面要通过系统培训使他们在法制水平上有较大提高,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另一方面要通过培训使他们在检疫技术水平方面有个新的提高,达到检疫规程规定的要求。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的各种行为,要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五、要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
《动物防疫法》进一步强化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政府行为,这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同时也对各级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把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的统一规划,制订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计划,加大投入,强化兽医卫生监督检验 所的建设和防疫药品、生物制品的储运体系建设。此外,《动物防疫法》已明 确授权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动物防疫工作,并由各级动物防疫监督 机构具体实施这项工作,各级农牧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尽职尽责搞好动物防疫工作。
福建省农业厅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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