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调整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3〕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因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对省老龄委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主 任:陈 芸(副省长)

  副主任:黄琪玉(省政府副秘书长)
      马新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炳泰(省民政厅厅长)王克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委 员:滕国际(省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陈俊杰(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义杰(省委农办副主任)
      卫榕英(省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黄顺乐(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陈 朱(省委文明办副主任)
      张铁军(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
      张居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群心(省计委副主任)
      李 红(省教育厅副厅长)
      雷 斌(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副厅长)
      鄢一忠(省民政厅副厅长)
      肖新建(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
      陈小平(省财政厅副厅长)
      丛远东(省人事厅副厅长)
      刘金山(省建设厅纪检组长)
      黄启章(省文化厅厅长)
      陈文加(省卫生厅副厅长)
      张学梅(省计生委主任)
      翁 星(省广电局副局长)
      郭顺才(省体育局助理巡视员)
      白京兆(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轰贤(省旅游局纪检组长)
      李宗明(省老龄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项张根(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彭群芳(省总工会副主席)
      陈 冬(团省委副书记)
      林文秀(省妇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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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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