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劳动模范和
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3〕2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鉴于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委员会部分成员人事变动,对省评模委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通知如下:
主 任:李 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徐 钢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乃航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陆志华 省人事厅厅长
徐登峰 省委农办主任
陈海基 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薛金炼 省经贸委副主任
钟维平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委 员:陈俊杰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志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吴钦霖 省人事厅副厅长
王桂凤 省计委副主任
李 红 省教育厅副厅长
林炳承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国瑛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金山 省建设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林颂今 省外经贸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唐慧如 省计生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雷 斌 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
吴立官 团省委副书记
林文秀 省妇联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赵志伟(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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