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3〕2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建设信用体系工作的需要,按照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2〕153号的议定事项要求,经省人民政府研究,成立福建省中介机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马潞生 省财政厅厅长
副组长:李国瑛 省财政厅副厅长
高雪玉 省民政厅副厅长
成 员:符卫国 省科技厅副厅长
朱国平 省监察厅副厅长
薛育卿 省司法厅副厅长
姜玉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伯银 省建设厅助理巡视员
陈 滨 省国税局副局长
吴振坤 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乙熙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猛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国瑛同志兼任。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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