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4〕1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问题,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省资源节约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我省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川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刘文豪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郑松岩 省经贸委主任
成 员:刘 炎 省经贸委副主任
宋闽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群心 省发改委副主任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林依标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邹学栋 省建设厅副厅长
刘子维 省水利厅副厅长
郑更新 省环保局副局长
连开光 省国税局副局长
林 琼 省地税局副局长
许新生 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在省经贸委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刘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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