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关于同意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龙岩学院的通知

闽政办〔2004〕109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改建为龙岩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4〕1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龙岩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龙岩市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学校编制、经费、管理等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撤销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有人员编制成建制转入龙岩学院,并按办学需要和发展规模,调整人员结构,核定教职工编制。

  三、龙岩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龙岩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龙岩市承诺的2004-2005年投入1.05亿元以及学校二期建设中投入2.1亿元学校建设与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四、龙岩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加强对龙岩学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改建为龙岩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4〕150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组建厦门理工学院、龙岩学院、福建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函》(闽政函〔2002〕5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龙岩学院,同时撤销龙岩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龙岩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共建,以龙岩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7000人。

  四、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4个。

  五、你省承诺的2004-2005年投入1.05亿元以及学校二期建设中投入2.1亿元学校建设与发展经费,须落实到位。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龙岩市乃至福建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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