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福建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4〕4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3〕488号)精神,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钟安平 省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李 清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交警总队总队长
冯贵明 省质监局副局长
戴金珊 省发展改革委财贸处处长
赖文达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
李增源 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
詹卫华 省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林水法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李长杰 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安全监督处副处长
洪明川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副处长
林瑞敏 省工商局市场监督处助理调研员
郑秀敏 省打击地方保护主义专项整治办办公室主任
郭晓锋 省经贸委机电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省经贸委贸易与服务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省经贸委贸易与服务业管理处处长吴秉成担任。
扫一扫手机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