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关于同意鹭江职业大学改建为厦门理工学院的通知

闽政办〔2004〕111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

  经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鹭江职业大学改建为厦门理工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4〕1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厦门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学校编制、经费、管理等按普通高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二、撤销鹭江职业大学的建制,现有人员编制成建制转入厦门理工学院,并按办学需要和发展规模,调整人员结构,核定教职工编制。

  三、厦门理工学院发展所需经费由厦门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厦门市承诺的2003-2007年投入6.7亿元(其中厦门市政府投入4亿元,后勤社会化筹资1.2亿元,学校自筹0.5亿元,贷款1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四、厦门市人民政府、省教育厅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精神,加强对厦门理工学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投入,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教育部关于同意鹭江职业大学改建为
厦门理工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4〕11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申报组建厦门理工学院的函》(闽政函〔2002〕54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鹭江职业大学升格为厦门理工学院,同时撤销鹭江职业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厦门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实行省、市(厦门市)共建,以厦门市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为支持学校的发展建设,福建省人民政府承诺的2003-2007年投入6.7亿元(其中,市政府投入4亿元,后勤社会化筹资1.2亿元,学校自筹0.5亿元,贷款1亿元)学校建设经费,须落实到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6000人。

  五、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增设的本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六、我部将适时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设成合格的本科学校,为福建省特别是厦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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